金华5月5日电 近日,一位名为“周游”的网友在腾讯微博上爆料:2014年4月27日凌晨,一从事按摩职业的女子和同事扭送一男人到(浙江)兰溪一派出所报案,女子称被该男子强奸。经人身检查该女子身上有伤。
另外,微博还指出该男子系兰溪一检察官,曾在检察院反贪局任局长,办公室任主任,现任该院纪检组长。“该检察官到案后不承认强奸。”该博主还称。
4日,记者发现该微博已被删除。
那么是否真有此事?为此,4日至5日,中新网记者向多方进行了求证。
4日下午14时许,记者在兰溪市检察院的门口,见到了该院分管宣传的唐姓副检察长,他说,该男子确为兰溪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某。不过,由于该案仍在调查,他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基于相同原由,金华市检察院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因为同属兰溪市闹市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兰溪检察院跟兰溪世贸饭店仅有数百米距离,几乎是隔街相望。记者从该市政府任免公告中看到,此前江某曾担任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据悉,此案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警方透露,江某是在2014年4月27日凌晨3时许,在兰溪世贸大饭店足浴时,被该酒店按摩部员工扭送至兰江派出所的。其员工彭某称,自己在给江某按摩时遭受了性侵犯。此外,警方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此后,记者前往兰溪市委宣传部进行采访,该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此事,“微博上的内容基本属实。”他说,目前江某已被监视居住,在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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