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公共媒体出现“中央巡视组收到实名举报 粤传媒或存内幕交易”等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报道描述根据实名举报,在2010年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方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之前,时任控股股东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王晓玲的亲戚徐鹏及其妻子钱珏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仓,徐鹏在二级市场收购粤传媒1400万余股,其妻子钱珏购入270余万股;公司复牌后,连续10日涨停;上述两人将股票悉数卖出,获利7000余万元。
二、澄清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以正视听,公司向控股股东方广州日报社、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问询函》,问询报道的相关事宜是否属实;公司控股股东方广州日报社、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书面回复。根据《回复函》以及公司自查,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2010年一季报、半年报披露的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未发现有姓名为钱珏的股东,但有姓名为钱钰的股东。
2. 公司2010年6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0】第56号),其中问询到姓名为徐鹏、钱钰的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亲属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2010年6 月28日函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公司内部自查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日志,并征询公司董、监、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人员,未发现与姓名为徐鹏、钱钰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向姓名为徐鹏、钱钰的股东透露相关内幕信息。
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方目前未收到来自监管部门针对报道中所提及的内幕交易的协助调查或通知函。
3.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方回复,2010年时任控股股东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王晓玲与徐鹏、钱钰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徐鹏、钱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没有任何关联。
4.2010年8月16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股票在2010年8月1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连续4日涨停,并非报道中所述的连续10日涨停。
5.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事宜。
6.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对于个别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如有重大事项将及时对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资料
1.公司向控股股东方发出的《问询函》;
2.控股股东方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大洋网讯 4月25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再次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越秀区,在大塘街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了解越秀区教育实践活动最新进展和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市委第一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陆桃香,越秀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武延军参加座谈会。
会上,王晓玲认为越秀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有序、覆盖全面,做到了用情、用心、用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对调研中反馈的民生问题,王晓玲强调相关单位务必抓紧解决。下一阶段,要继续以扎实的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是重学习,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二是严整改,进一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扬正气,进一步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实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王晓玲还给与会人员作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廉洁广州建设》的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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