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汉戴助听器受审。
昨日上午,刘维等被告人一案的庭审现场,法庭就刘维涉嫌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的事实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被告人刘维是否派人到酒店“看场子”,成为控辩焦点。
起诉书指控,2003年,刘维安排另案被告人陈力铭带人到其堂兄经营的金桥酒店“看场子”,陈力铭安排钟昌华具体负责。钟昌华在“看场子”的同时,还负责对酒店娱乐部的“小姐”进行管理。2004年2月6日,“小姐”朱某偷窃客人钱物,被钟昌华发现后,对其看守拘禁。次日清晨,朱某翻窗逃离时坠楼身亡。
面对指控,刘维辩称,2003年上半年,自己确实帮助过堂兄刘某某出面摆平闹事者,但没有安排人在酒店“看场子”。
对此,控方出示另案被告人陈力铭的供述:2003年的一天,刘维给我电话,让我到金桥酒店。到酒店后,刘维说他刚摆平一起酒店闹事,随后将我介绍给酒店经理,让我带人在这里“看场子”,以后就不敢有人到酒店闹事。我安排了钟昌华,自己在酒店呆了一晚就离开了。“小姐”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我马上向刘维报告,让他找刘忠伟(另案“保护伞”被告人)出面救钟昌华。
接着,控方出示另案被告人刘忠伟的供述,证实刘维确实让陈力铭出面找自己疏通关系。
面对两份证据的指控,刘维仍辩称,自己和陈力铭关系不好,陈力铭供述不可信。
对此,控方出示曾在酒店闹事的证人何某、代某某、刘某某的证言。他们证实,刘维安排了人在金桥酒店“看场子”后,没人再敢闹事。
随后,控方出示酒店管理层张某某等三人的证言,证明刘维安排人到酒店“看场子”是事实,酒店管理层人所皆知。
四组证据有力指明,作为涉黑组织的领导者,刘维对酒店“看场子”事件有事前安排、事后处理,对非法拘禁致人坠楼死亡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下午庭审中,法庭对刘维指使他人枪杀陈富伟等3人案、刘维指使他人故意砸车毁坏财物案的事实进行调查。面对指控,刘维否认两个案件为自己指使,辩称系实施者的主动作为。
在枪杀陈富伟等3人案中,公诉人出具枪杀案实施者文香灼、旷小坪的供述,皆表明受刘维指使。而刘维辩称,自己被陈富伟跟踪,一时生气,才扬言要杀陈富伟,这只是气话,不是命令。
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公诉人出具实施者葛文勋的供述,证实由于被害人罗孟夫的车比刘维的车好,刘维授意让葛文勋砸毁罗孟夫的车。对此,刘维辩解,自己只说一句开玩笑的话“你看不惯就去砸了吧”,没想到小弟当真。
一句“气话”导致杀害3个人?一句“玩笑话”导致砸毁一辆车?
公诉人指出,如果这是事实,可见刘汉、刘维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力有多可怕;如果不是事实,说明刘维当庭撒谎,故意推脱罪责,将自己的蓄意教唆,转嫁成实施者的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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