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当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首次提出,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时,外界对这位中纪委“掌门人”最大的印象和评价恐怕还是“务实且清醒”。时隔一年多之后,当18名省部级高官、数百位厅官密集落马,就连普通民众也感受到整个官场风气悄然生变时,恐怕再也没人会怀疑这位素来有着“复杂问题解决高手”美誉的领导人的反腐铁腕了。
《南风窗》记者根据最高检、中纪委等公开数据统计发现,过去十余年,平均每年有6名左右的省部级高官落马。而2013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数量,大致相当于过去3年查处的高级干部的总和。从时间分布上看,自2013年下半年起,中纪委“打虎”节奏明显加快。先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原四川省文联主席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4人落马,此后,高官落马消息接连不断,到了年底,“打虎”行动进入一个小高潮:仅2013年12月一个月内就有6名省部级干部被查。
各地方也逐渐在“打虎”上发力:2014年1月平均每天查处一名地厅级官员。其中,1月22日这天,中纪委网站通报了7名地厅级和县处级官员落马的案情,可谓创下了近些年中国官员落马的纪录。据统计,过去10年全国31个省份每年落马的厅官人数多在200人以下,但《南风窗》记者统计中纪委网站上公布的 2013年15个省份纪委“反腐成绩单”便发现,仅这15个省落马的厅级干部已远超200人。
观察过去一年多中纪委查办腐败官员的动向,中央高层在反腐议题上的新思路和新部署依稀可见,其中释放的新信号更是耐人寻味。而这,或许又昭示了未来数年中国式反腐可能采取的路径。
“老老虎”也被追责
那么,哪些高官会因贪腐率先“出局”呢?通过梳理2013年18名落马省部级高官样本,可发现一些更为隐蔽的共性特征。
贪功冒进、专断霸道的官员更易发生贪腐,成为新一轮反腐的鲜明特点。最为代表的是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这3人在省内重点城市主政时,在官场都被公认为“有魄力”、“敢闯能干”官员的典型代表,他们有的还在某一方面取得了较高的声誉。如:李春城在任成都市委书记期间推行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季建业在任扬州市委书记时的城市建设及古城保护等。然而,在民间,他们的施政风格又招致极大非议,这从民众送给他们的那些充满嘲讽的绰号—“李挖城”、“季拆拆”、“扒市长”也能窥斑知豹。
在过去,此类干部多被视为开拓进取型官员的样板,他们作风强悍、铁腕施政,“亲商爱商富商”,说一不二。尽管毁誉参半,但这类官员在过去多被视为“能干事”的人物,因而在仕途前景上也较同僚更为顺遂。殊不知,这种干部往往专断独行,贪腐起来胆子也大。
这从另一名落马的官员、被称为“最狠拆迁女市长”的吉林省舒兰市副市长韩迎新的仕途轨迹上也能看出端倪。2011年,舒兰市辖区内不少被拆迁民众进京上访,有代表还受到了时任总理温家宝的接见。面对拆迁群众,这位副市长口出狂言:“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令外界大跌眼镜的是,蛮横霸道的韩迎新在被“告御状”之后,竟从副市长升为常务副市长。2013年年底,在全国高压反腐的新形势下,韩迎新终因涉贪被吉林省纪委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
在2013年“打虎”行动中,先后有陈柏槐、郭永祥、倪发科等多名已退休的“老老虎”被揪出,这是新一轮反腐有别以往的另一特点。63岁的陈柏槐被抓时,已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近一年—但从媒体对其参加活动的密集报道可知,陈柏槐仍在当地政坛保持着能量;64岁的郭永祥早已卸下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仅担任省文联主席这一“虚衔”;而59岁的倪发科也是在2013年1月便不再担任安徽省副省长,仅保留副省级干部待遇。
检索中央反腐的公开记录可发现:在过去十多年,遭纪委立案调查的“真正退休的”省部级高官非常之罕见。一些退居人大、政协机构的高级干部虽仍会被立案调查,但他们仍是“在职官员”,而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官员”。换言之,在过去,一名高级干部一旦实现了“裸退”,几乎就意味着“平安着陆”,而不再会被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但这一惯例正在被打破。对“老老虎”追责“无例外”,使贪腐官员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感陡增,当然也增加了中央反腐的震慑力。
“老老虎”不再享有法外豁免的“保护符”和特权,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中央已开始着手清理“存量腐败”。实际上,中纪委早已展开行动,对全国的“存量腐败”进行摸底。一个被不少人忽视的细节是,2013年11月6日央视《新闻联播》透露,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 “全面清理”和统一管理,并制定了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具体标准。按照新标准,对已有的问题线索进行重新审核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初步做到“情况明了、底数清楚、标准统一”。换言之,哪些高官因可能存在的贪腐行为被投诉举报过,中纪委一清二楚,只待伺机而动,搜集、坐实证据。
地方“窝案”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是,一些具有地域性、集团性的“窝案”开始陆续被挖出。这也是反腐进入“深水区”的重要标志。因为,通常“窝案”牵涉的官员人数众多,其中的利益和人事关系异常复杂,一旦曝光,便会引发区域性官场地震甚至社会震荡。此外,由于封闭“小集团”内部利益的相互镶嵌、抱团和包庇,这类案件更为隐秘,查处难度也最大。
地方上的标志性案例是湖南的衡阳贿选案。2013年12月28日,湖南省纪委在经过大半年低调调查之后,于这一天向社会公开揭开了震惊国人的衡阳人大代表贿选窝案及其处理结果。这起发生在一年多前、堪称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人大代表贿选案,几乎使衡阳市的市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全军覆没”。最终,湖南省纪委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对此案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主官—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也被“双开”。童名谦也成为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因玩忽职守而落马的省部级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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