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已经逃往境外。
2008年,广东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立功,改判一审有期徒刑15年为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今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案件已立案审查。
【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一案回顾】
2002年初,年仅28岁的张海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入主健力宝集团。
2005年3月,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拘留。
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一审认定,张海在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为支付其购买广东健力宝集团购股款所欠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划款并虚增库存平账和以投资为名转移支付等方式,先后侵占广东健力宝集团资金120748242.08元,挪用资金86446786.85 元。
一审法院判决张海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
2008年9月,广东省高院对张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对其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后因立功表现,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
2014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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