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1971年6月毛泽东主席会见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和夫人
【核心提示】特别是毛泽东晚年,独断作风明显,远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不过,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独裁丧失了制度基础;独断终归是领导作风问题,与独裁有本质区别。当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仍然是当前需要着力解决的一项历史任务。
最近一个时期,关于毛泽东是否是独裁者的争论颇为激烈,双方各有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算是旧话重提。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林彪在其政变纲领中,咒骂毛泽东是独裁者。海外出版的书刊,称毛泽东独裁专制、独裁专横、独裁暴政者亦不在少数。现今舆论界的一些活跃人士,因袭以往说法,也给毛泽东戴上了独裁者的帽子。那么,毛泽东是否是真正的独裁者?回到历史的现场,还原历史的真相,答案自然是清楚的。
独裁者以专制政体为支撑,毛泽东致力于民主政体建设。
独裁与专制相伴随,与民主相背离。在专制政体之下,个人拥有绝对权力而又缺乏有效制约,容易走向独裁;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存在所谓分权、制衡与监督机制,似乎难以形成个人独裁局面,但却是大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左右政局。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致力于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全国人大决定,使毛泽东在重大事项上独裁已无可能。就具体领导体制而言,毛泽东推崇集体领导,要求实行民主集中制。“高饶事件”之后,他明确表示“反对个人独裁”,要求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1958年1月,毛泽东提出的所谓“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看,容易产生误解。其实,“大权独揽”是指主要权力集中于中央和地方的党委集体,而不是集中于毛泽东个人。1959年4月,毛泽东在八届七中全会上的讲话仍强调:权力集中于常委和书记处,表明党的核心权力掌握在集体手中。集体领导制度的推行,也就排除了在政策制定、权力配置、资源分配过程中毛泽东个人独裁的可能。应当指出,民主集中制所强调的集中是建立在多数人的想法或主流民意基础之上的集中,并不等同于独裁。毛泽东曾有过集权的倾向,但集权并不意味着独裁。事实上,对于后发外生型国家来说,现代化起步阶段的集权是必要的,既有利于建构稳定的社会秩序,也有利于集中国家资源以求短期内赢得较高的发展速度。
独裁者信奉权力至上,毛泽东并不留恋权力。
独裁者之所以能独裁,就在于掌握了权力,失去权力也就再无独裁的可能,权力对于独裁者而言是命根子,紧握权力不放是独裁者的生存之道。毛泽东十分珍惜权力,但该放下的时候能放下,该移交的时候能移交。第二届全国人大召开前,毛泽东多次向中央提出,希望不再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务。中央全会经过充分考虑,决定同意毛泽东的提议,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上不再提他作为国家主席的候选人。此后,刘少奇接任国家主席,毛泽东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刘少奇去世后,1970年4月,林彪提出设国家主席,并建议毛泽东再担任国家主席。当中央政治局将林彪的意见向毛泽东报告时,毛泽东写下了“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的批语。这说明,毛泽东并不迷恋权力,在权力的让渡问题上是理智的。历史的事实是,直至逝世,毛泽东仍担任中共中央主席,未能实现党的权力的正常移交,但这并非毛泽东握住权力不放,而是没有找到在毛泽东看来可以托付权力的合适人选。
独裁者通过继承制实现权力更替,毛泽东能从全局出发考虑接班人的选拔培养。
独裁者不愿放弃权力,也不信任他人,往往从家族内部来选拔培养权力的接任者,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权力交替,使权力在家族内部循环。毛泽东晚年十分关注接班人的选拔培养,并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来考虑接班人的标准和人选,超越了家族观念、宗族观念的局限。1969年1月,国务院秘书厅信访室收到河南省五三农场某人给周恩来的一封信,信中要求“提江青同志为‘九大’中央委员会候选人,并应成为常委”,同时希望“江青同志兼任中央组织部长”。对此,毛泽东做出批示:“徒有虚名,都不适当”,并认为李讷、毛远新二人不宜为中共九大代表。1971年7—8月,毛泽东在外地巡视期间与沿途各地负责人谈话时明确表示:“我一向不赞成自己的老婆当自己工作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应当说,毛泽东在选拔培养接班人的问题上,没有囿于家族内部成员,突破了独裁者的思维惯性与权力交接方式。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