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光
对于这场注定成为意义特殊的审判,一位主审法官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他的表现又怎么被中国的法治进程记住?
因为主持审判薄熙来一案,济南中院48岁的常务副院长王旭光近日成了网络名人。
8月26日15点3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认证微博,发出了薄熙来案的最后一条庭审现场实录。被告人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说: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
在此前的庭审中,薄熙来亦多次表达了对合议庭的认可。法庭外,公众通过一条条内容详尽的长微博“阅读”庭审时,亦对包括对王旭光在内的3名法官表示赞赏。称其“不偏不倚,富有素养,切实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作为薄案的审判长,王旭光如今在百度上拥有26万余条搜索信息。除去与本次审判相关的内容,人们提到最多的是:专家型法官、人大民法博士。
对于这场注定成为意义特殊的审判,一位主审法官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他的表现又怎么被中国的法治进程记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如此评价:“审判长在恰当的时机进行一些巧妙干预,比如在被告人重复表达观点或贬低证人时加以提醒和制止,他似乎没做什么,这种看似没有表现的做法,实际上就是一名法官最好的表现。”
对此,王旭光的同门师弟、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孟强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别看他在庭审时说话并不太多,看上去超然中立,但这个案子肯定会让他在司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法博士
在学科背景上,王旭光与许多科班出身的法官经历相似。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先后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刘保玉与王旭光是大学同班同学,也是30多年的好友,现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981年他和王旭光考入山大时,正赶上山大法律系第一年招生,当时全年级只有一个班,51个人。王旭光属于“是好学生,但不是‘最扎眼’的那一种”。
毕业后,王旭光进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但最初只是在法院内的业余大学当教师,不参与审判实务。后来,王旭光转入济南中院研究室工作,从科员一步步做到主任,多年后才真正转到审判庭,成为一名可以审案的法官。
在刘保玉的印象里,王旭光在90年代初期到人民大学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组织的在职研究生班时,成为著名民法学家王利明的弟子。2005年,王旭光到人大法学院读在职博士,再次拜在王利明门下。
“王旭光读博时,我正巧也在人大跟随王利明做博士后。没想到,20年后我们再次成为同学。”刘保玉说。
读博期间,王利明建议王旭光的博士论文主题锁定在“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上。在刘保玉看来,这并非一篇容易做的文章。“在民法理论中,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实际上涉及物权、债权两个领域,又可能存在抵押、土地出让等多重关系,所以这是一系列权利的搭配组合、顺位排序。”刘保玉说,“整个论文全部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一个法条,是真正的‘小题大做’。”
王旭光接下这个题,并认真准备。为写好论文,他在济南中院组织了一次调研,主题是建筑工程纠纷。通过调研,王旭光逐渐把这一领域内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可能发生的问题,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