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4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因被指与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有所牵连,被中共中央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立案检查。2008年4月11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陈良宇被判刑之后,记者王和岩、赵何娟、季敏华联合撰文,并发表于《人物周报》2008年第13期,披露陈良宇庭审内幕。
审判陈良宇现场纪实庭审中,陈良宇最后两分钟陈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启幕于2006年之夏的上海社保风暴,波及上海政要、国企高管、民营富豪近30人。经历了近两年的侦查和审理,于2008年3月25日开庭审理陈良宇。
3月24日下午,61岁的陈良宇从北京秦城监狱被押往天津。3月25日清晨4时,天色未明,天津二中院就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院里院外警力密布。7时55分,警察拦住了所有过往车辆,包括骑自行车的人也都被截住。随即,记者看到,从西南边的立交桥上驶来一列警车打头的车队,共有九辆汽车驶进二中院。
排在第三的是一台特别的面包车,车窗全是白色的,被屏蔽得严严实实。陈良宇就坐在这辆车里。
庭审被安排在天津二中院能容纳30多人的一号法庭,但旁听席并未坐满。这些旁听人员主要来自中央纪委、最高检和最高法,另有吉林来的一些最初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庭审现场没有媒体记者,也没有家属。陈的妻子黄毅玲尽管到了法院,但因为自身同案情有关联,未能进入法庭。
上午9时,陈良宇出现在被告席上。他一身藏蓝色西装没打领带。还有半年才满62岁的陈良宇两鬓斑白,但精神尚可。
公诉方来自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共有六名检察官,由天津二分检的检察长张平发亲自带队出庭。审判长则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担任。陈良宇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高子程和刘立目。所有进出法庭的人都经过了二至三道安检。
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一项。
下午5时,庭审全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次日,陈良宇被押回秦城监狱。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表示:“陈良宇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的。”
伸手被捉 受贿239万余元
2005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会见连战一行
陈良宇是天津二中院审理过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之后,第二位因腐败犯罪被司法审判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陈良宇具体四项受贿分别为:其一,接受港商杨崧才五次行贿,共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杨崧才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到上海发展的港商之一。当时陈良宇任黄浦区区长,进行旧城改造,许多房屋被拆迁,其中包括闽江饭店。而正因得到陈良宇帮助,杨崧才此前才得以合作经营闽江饭店,并在后来拆迁补偿中获得2100万元的利益。
其二,陈良宇同意妻子黄毅玲在邱长清任总经理的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长清共支付黄毅玲“工资”43万余元。
其三,陈良宇要求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安排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挂名副总经理,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同时,郁知非还为陈维力办理公司信用卡,供陈维力个人消费。以上两项总计35.2万元。为此,上海市财政支持申花集团4238万元。
其四,陈良宇同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