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时43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上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照法律规定,告知了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庭就被告人薄熙来三次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庭审休庭后,《法制日报》记者现场采访了3名参与旁听的基层群众。
48岁的刘卫忠是济南市天桥区的居民,这是他第一次走进法庭旁听庭审。刘卫忠对记者说:“我以前不了解法庭程序,目睹了上午的庭审,才知道法庭是如此庄严肃穆,法律是如此神圣威严。法官穿着法袍、拿着法槌坐在上面很威严,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坐在两边,办事认真,发问都很有专业水平,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也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好像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有足够的发言时间,让我感到公正,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今天上午开庭认真有序,法官、检察官的表现真不孬!”
山东济南一家企业的员工林擘对记者说:“听了公诉人法庭上指控薄熙来的三宗罪名,桩桩件件触目惊心,令人震惊。以前不太了解,以为他是个清官、为民办实事的好官,但今天上午听了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看到公诉人出示的部分证据,感到反差很大,才知道他什么钱都敢收,一点底线都没有。我个人感觉,薄熙来在法庭上的很多说法是狡辩,一到关键地方就说‘记不清了’、‘我不清楚’、‘跟我没关系’、‘我违心承认了受贿问题’,不知道法院最终会怎么认定。看来他伪装得很深,是一个假正经,老百姓都被他搞的那一套东西所蒙蔽了,原来他身上的光环都是他自己塑造出来的,没想到他是这样一个人。”
靳新电是济南市槐荫区的街道干部,他也是首次参加庭审的旁听。靳新电坦率地对记者说:“薄熙来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沦为腐败分子,犯了法也能和普通刑事犯罪分子一样,站在法庭上受到审判,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功劳有多少,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旁听,我感受到了法治不是虚无的,而是现实的,任何人违法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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