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空中花园”建在两座居民楼之间的裙楼楼顶上
花园里有水池、亭子,还种了许多花草
小区平台现“空中花园”,居民担心楼被压塌。物业表示,平台属公共空间,为全体业主共有。律师表示,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就属违建。
投诉 楼顶建“空中花园” 业主担心楼被压塌
近日,有读者致电河南商报称,郑州市解放路与铭功路交会处东北角的汇港新城小区内,有居民在两栋高层住宅之间的裙楼楼顶上建花园,还造了水系养鱼,“水系至少50吨水,哪天平台承受不了,楼就都塌了。”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赶到汇港新城,小区1号楼、2号楼是两排东西走向的高层住宅,两楼西侧之间夹着一栋南北走向、4层高的裙楼。居民所反映的“空中花园”,就建在4层裙楼的楼顶。
从北侧1号楼8楼一住户南侧窗户俯瞰,裙楼楼顶的平台中央,一个环形的池塘绿得显眼,池塘中心岛上摆放着一把木躺椅和几把塑料椅,边上建有一个小木亭。平台的东西两边,有两条长廊,棚架上攀爬着绿色的植物枝蔓。
“花园里还养鸡养鹅,夏天家禽的粪便不光臭,还滋生蚊蝇,我们平时都不敢开窗户。”花园南侧2号楼6楼一住户说。窗外的平台上,一只大白鹅正昂着脖子“闲庭信步”,外墙根处,还有两只斗鸡。
解释 建花园是为了 美化小区环境
昨天上午11点半左右,记者联系到“屋顶花园”的主人、1号楼5楼的一家住户。主人吴先生打开南边阳台的铝合金玻璃门,一块写着“清云阁”字样的石头立在花园东北角。
“我们这是响应政府号召,绿化屋顶、美化环境。”吴先生说,他刚搬进来时,裙楼楼顶平台上还是薄薄的一层黄土,稀稀拉拉长着些植物,“冬天风一吹黄土漫天,都不敢开门。”
吴先生说,一年多前,他耗资20多万元,在平台上修了小池塘,种上草,架起棚架种葡萄、丝瓜,小平台上一片郁郁葱葱,“我搞绿化又不是盖住房,不算违建,再说,环境好了居民们也看着高兴不是?”
小区居民都可以到花园玩
“有人说我建池塘蓄好多水,你来摸摸看有多深?”吴先生说着把胳膊伸到水池里,水没到肘部,“你看,这水也就20多厘米深,水面又这么小,哪里有好几吨水?”
吴先生说,建水池时已经做了两层防水措施,不会有水渗到楼下。
至于在平台上饲养家禽,吴先生解释说,自己是中国信鸽协会会员,并拿出了郑州市信鸽协会颁发的养鸽证,“那只鹅是老乡送的,我们不会宰,就搁屋顶了,至于那几只鸡,也不会影响大家。”
当被问到“改造平台会不会占用了公共空间”时,吴先生说,这栋楼本是老坟岗村民回迁房,楼上楼下都是老街坊,“谁想来串串门当然可以。”
规划部门 平台上种花草,不属于违建
平台是否属业主共有?水池等是否属违建?小区物业方——郑州商易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认为,裙楼楼顶属于公共空间,包含在公摊面积内,“根据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他说,在1号楼和2号楼之间裙楼楼顶都有平台,可以作为一个安全通道。除此之外,他称,物业还收到了一些小区居民的投诉。“池子里有四五十吨水,怕把楼压塌了。”为此,物业曾多次与业主交涉,但因没有执法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物业曾多次找到所在社区和办事处,“也处理不了。”
对此,曾到过“空中花园”了解情况的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平台上种的草、种的花,怎么可能是违法建筑?”
律师 没经过审批的建筑 都属违建
对于汇港新城出现的“空中花园”,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所谓的“空中花园”属违建无疑。
他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这个建筑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就是违法建筑。对此,行政执法部门和规划部门都可以进行查处。
他说,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对小区有管理权,可以通知业主拆除。如果业主拒不拆除,小区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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