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
温州前副市长受审迷雾
彭友
7月10日上午9点,头发花白的叶际仁站在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侧门口,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旁听席上的亲友致意。此时,60岁的叶已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关押846天。
当日,第三法庭座无虚席,检方和辩方各分得50张旁听券。不少叶家亲友从温州赶来,浙江省高院、检察院亦有人士到场旁听。庭内摄像头全开,安保严格。被批捕之前,叶际仁的职务是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州市副市长。
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为叶际仁做了无罪辩护,指称“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叶际仁本人也对指控全盘否认。中午休庭时,因腰椎不好而坐下听审的叶站起来,转身面向旁听席,双手大幅向上挥拳,大呼“我冤枉啊”!
叶际仁受审
台州市检察院指控,叶际仁擅自同意改变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并在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致使一家私营公司成为温州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设主体和用地主体,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1578.8万元,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涉及面较大,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16名民营股东,以及温州当地三名官员――前副市长叶际仁、市政府前副秘书长冯鸣、市府办城建处前副处长汤颐和均被牵扯进去。目前,除叶际仁以外,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宣判,目前正在服刑期间。叶系最后一个受审者,目前羁押于浙江诸暨看守所。
今年5月24日,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同时举行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其中的反面案例便有叶际仁。
此次是叶的第一次受审,庭审时间长达一天,控辩双方及叶际仁均作了大篇幅的发言,台州中院尚未作出判决。庭审结束后,法官及公诉人迅速离去,经济观察报记者试图与之进行正面交流未果。但叶际仁的辩护律师王占新说,根据法院的说法,此案可能不会再审,而是直接宣判。王占新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叶系温州本地人,历任温州瓯海区长、温州财政局长等官位。。
2011年3月15日,叶被浙江省纪委“双规”;2012年5月22日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6日批准逮捕;8月6日移送审查起诉。此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定于2013年4月10日第一次开庭,临期决定延期审理。至7月10日一审,叶被移送司法机关又过去了近14个月。
据悉,除了指控叶际仁滥用职权以外,检察院还曾指控其涉嫌受贿。叶也在庭审中透露,在被提审的时候,曾因“背着100来万的经济案子,精神压力很大”。“叶际仁当时一门心思想把受贿指控去掉,所以就默认了滥用职权罪。但经过多次核查后,检方将受贿案值降到了14万,主要是叶的房子在装修时,没有付给朋友钱。后来这一指控在正式庭审时还是被取消。”王占新对经济观察报记者透露说。
庭审中的一个细节是,叶在提起经济指控给自己造成很大压力时,法官奇怪地问,受贿指控不是取消了么?
祸起土地划转
经济观察报辗转获得的起诉书提到,2003年5月至2010年3月,叶际仁担任温州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规划、旧城改造等方面工作。2002年,因温州城市规划调整,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简称“菜篮子集团”)原部分网点被纳入城市改建范围,需要外迁安置。借此,菜篮子集团以将外迁企业合并筹建一个蔬菜批发综合商城为由,于2003年4月向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关于要求转报温州蔬菜批发综合商城立项的请示》,申请建设温州蔬菜批发综合商城。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将该立项请示上报到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5月,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同意项目受理。
2003年11月14日,叶际仁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与会者包括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时任市府办城建处副处长的汤颐和、菜篮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国权、副总经理何永莲(均已判决),以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会议研究了菜篮子集团上述事项,拟定建设规模约800亩至1000亩,以会议纪要形式对外发布(编号为(2003)100号)。
起诉书称,在申报立项的同时,应国权、何永莲等人以推动菜篮子集团改制为名,运作并成立由菜篮子集团内部职工参股80%、菜篮子集团参股20%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菜篮子发展”),蓄谋以菜篮子发展替代菜篮子集团,获取温州蔬菜批发综合商城(后改名为温州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用地。2003年11月14日上午,菜篮子发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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