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法门寺景区,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佛光大道两侧十大菩萨价格1000万,合十舍利塔内释迦牟尼的化身、报身、法身三尊佛像的供养分别是3000万、4000万、5000万。最贵的是装载着佛指舍利的舍利宝塔,标价一亿。
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天价的供养标价。清净之地成叫卖之所,其间充斥诳语与骗局。
法门寺景区明码标价背后,是建立“世界佛都”的宏大计划。这个计划将地方政府、曲江系、法门寺捆绑在一起,合力将梦想变成了闹剧。
在法的门前,佛的存在并未被如愿昭示,围绕钱的斗法正在上演。
人走近“佛”的法门到底在哪里?
这在佛学界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不过,法门寺景区给了一个答案:钱。以千万甚至亿为单位的钱。
这里是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法门寺景区。过去的几年间,这里成为了闻名海内的销金之所。这里的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佛光大道两侧十大菩萨的价格是1000万,合十舍利塔内释迦牟尼的化身、报身、法身三尊佛像的供养价格分别是3000万、4000万、5000万。比这些都贵的,是整个装载着佛指舍利的舍利宝塔,标价一亿。
释迦牟尼的中指骨,是此间荣耀的来源。1987年,舍利从这座有着一千七百多年历史的古寺中出土,名震天下。
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下称法门寺集团)的银行账户,是上述巨款的最终去处。法门寺集团的背后,是陕西建立“世界佛都”的巨大梦想(尽管“佛都”的提法即使在佛学界也有巨大争议)。在这个梦想中,这里将成为世界“第九大奇迹”、“继兵马俑之后的第二张名片”。这个梦想由陕西省方面提出,落在西安曲江系的肩上,由法门寺所提供的佛指舍利作为核心驱动。
在这场雄心勃勃的旅程中,地方政府、曲江新区背景的法门寺集团、法门寺三者被捆绑在一起,宛若一场三人四足的游戏。
平日的景区经幡飘飘,香火缭绕,颇为宁静悠远。很难想象的是,自2009年5月9日开园后,4年时间过去了,那个宏伟计划几乎没有任何进展。参与游戏的三方在出发不久后就摔倒在地,在法的门前扭作一团。
劝募与回扣
景区所有人工作人员的收入都和劝募回扣挂钩,包括临时工。回扣点从0.5%到7%不等。
从西安西去120公里,即可抵达传说中的“佛都”,陕西法门寺景区。景区布局宛若一条鱼骨:穿过山门,是一条长达1.2公里长的“佛光大道”,大道旁有普贤、文殊、观音等十尊菩萨的塑像,尽头是高耸入云的合十舍利塔。它高达148米,有着明显的菱形几何结构。
西安大慈恩寺方丈、西安佛教协会会长增勤笑谈:这座耗资巨大的舍利塔却被网评为2012年十大最丑建筑中的第一名。
景区结构虽然简单,却蕴含着深远的寓意:佛光、般若、菩提、圆融四重山门象征着此岸与现世,舍利塔象征着彼岸与佛国,连接两处的佛光大道及周围的菩萨,则象征着轮回时所需经历的“五时判教”。
从走进法门寺景区的大门开始,罗汉、菩萨与佛的身影无处不在。而每一尊罗汉、菩萨或佛的身前,都摆着一个硕大的功德箱,每一个功德箱上,都写着“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的字样,投进这些功德箱的香火钱,最终都会汇集进入法门寺集团的“资金流入”。
2013年4月24日,南方周末记者走进法门寺景区,粗略清点功德箱计21个。在法门寺慈善基金会2013年的“2013年主要考核指标与目标任务”中,景区功德箱的“目标任务”被定在800万元,是2011年法门寺景区经营性利润的两倍。
除了菩萨身前的功德箱可以赢利,菩萨本身也会带来收益。在景区,每一个菩萨、佛像都是可以“供养”的。供养价从一千万到五千万不等。“供养”本是一个佛教用语,出自梵文,又作供、供施、供给、打供。意指供食物、衣服等予佛法僧三宝,亦包含纯粹的精神供养。
目前,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的捐赠记录由雅居乐地产集团主席陈卓林保持。2011年,他本打算向基金会捐赠500万元,在基金会的悉心接待下,临时追加600万,共捐赠1100万元。这个事迹被写入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解颖的“2011年年终总结”,被归纳为“接待也是生产力”。
当然,更多的游客,并没有一掷千金的能力,他们更多的选择花20元在“爱心即时贴”和“功德簿”上留名,或者花100元到数千元,让自己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细水长流,功德碑目前已刻了63块,按每块刻420个名字计算,也有多达26460人参与。
总之,这些心意佛祖或可领受,但钱财大部分都进入了法门寺基金会及法门寺集团的口袋,少部分则成了劝募人员的回扣。
法门寺基金会,除了刻碑的工作人员,其余所有人的收入都和劝募回扣挂钩,包括临聘人员。按照基金会在2011年9月制定的标准,根据“劝募任务”完成的比例,劝募员工、主管和中层都能各得到0.5%到7%不等的奖励。
导游及外部人员拉来的善款,则按照5%到15%不等的金额进行奖励。甚至提供信息者也可获奖。“凡提供有效劝募信息,但非本人实现劝募者,在实现劝募后,介绍人占奖励总奖金的30%,实际劝募人占奖励总奖金的70%。”
上述“奖励标准”,明文载于法门寺慈善基金会的公开文件上。尽管,2009年5月颁布实施的《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组织不得在接受的公益捐赠中提取回扣。
这些拿着回扣的劝募者是如何工作的呢?秦皇岛的赵烨女士对此有过深刻体验。
2012年7月18日,赵烨一家来到法门寺。当她“走过佛光大道,看着两旁的经幢及菩萨像,无比的激动,似乎感受到了佛的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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