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党史文汇》2013年第4期,作者:黎虹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我作为工作人员同黄镇一道,跟随刘少奇主席访问东南亚四国、跟随周恩来总理访问亚非欧14国。中顾委成立后,黄镇是第一届中顾委委员、第二届中顾委常委,我们又相处了6年多。他1990年12月10日凌晨去世时,我守在他的身边。中顾委撤销后,我又到他创办的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主持工作,继承他未竟的事业。他亲切地称我为“安徽小老乡”,亲笔为我题词,把他的《长征画集》送给我,要我帮他修改调查报告……
黄镇到中顾委后,虽退居二线,但仍然不知疲倦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映民情,提出建议。尤其在1983年开始的整党中,他被选为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的专职委员,并担负外事口的整党小组副组长。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又重新上了火线。”
1985年6月中旬,黄镇接受了一项任务,即受中指委(全称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委派,带领高检、高法、中指委、中组部、中纪委的有关同志,赴青海西宁市,代表中央查处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错判案件。
此案是整党工作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凶手杨小民,其父时任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被害人王强,系《青海日报》职工王水之子。案发于1979年2月27日。当日晨,杨小民因与王强发生口角,杨即持刀在王的头、胸、腹、背部连刺14刀,其中10处深抵内脏,肺部被刺穿,导致王强重伤死亡。此案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但是,此案上报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却发生了异常的变化。省高院报青海省委同意,改判杨小民死缓。1982年2月,省高院又将杨小民的死缓徒刑改为无期徒刑。
死者王强的家属对这个不公正的判决悲愤难平,一再申诉和赴京上访,甚至闹到挑着血衣请愿、群众签名呼吁的程度。但此案一拖就是五年。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社等单位,均在内部刊物上多次披露被害人家属的控诉,强烈要求复查此案,最终引起中央的重视。
1985年6月13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讨论杨小民杀人案,认为此案搞了五年之久,青海群众意见很大,青海省委的同志是有责任的。对那些徇私枉法的人,不管是谁,都要实事求是地予以严肃处理。书记处决定,派黄镇以中指委的名义,率领中央工作组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处理报告。
黄镇接到任务后,随即带领工作组赶赴青海。他冲破重重阻力,迅速巧妙地控制人犯,最终弄清了真相,向中央写了调查报告,提出改组青海省委领导班子的建议。中央采纳了这个建议,派中组部副部长乔明甫去宣布中央对改组青海省委领导班子的决定。这样,1985年7月30日,杨小民被重审判决,执行了死刑。
对此,中顾委老同志都称赞黄镇同志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碰硬,一身正气。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时指出:“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朗、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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