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不变的5元奖励
曾经占到工资的十分之一,如今已失去原有的分量
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30多年来一直未上涨。今年“两会”,政协委员俞金尧和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已无实际意义,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的确,30年前的5元与30年后的5元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一份奖励渐渐失去了它的意义,失去了原有的分量。
5元曾经的辉煌
今年60岁的黄阿姨住在越秀区东川路,退休前在一家银行上班。30年前,儿子出生,“那时国家已经开始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我们就去单位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借着这个红色的小本,黄阿姨每月可以领到5元钱的奖励。那时心里特别自豪,觉得是在为国家做贡献。
“1983年我的工资差不多60块钱,这个奖励差不多占到了十分之一,奖励的标准不算低,能够给家庭带来不小的改善,很多人还是比较满意的。”黄阿姨说,当时还有一种选择,如果不要独生子女补贴的话,孩子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同样是到14岁为止,回过头来看,这个政策会更“合算些”。
记者看到,最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是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实际上从1980年至2009年,这个《条例》共修正了8次。
《条例》的第五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这个费用从制订之初至现在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有些城市有提高,目前广州还没有相关政策出来,”一位街道的计生干部告诉记者。
5元现今的失落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广州市民,是否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回答多数是不怎么留意了:“不太清楚,可能直接打到卡里了”、“知道有这个钱,但是没见过”、“钱太少了,发不发都没有关系”……记者留意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各大城市的平均工资,广州为5200元,5块钱只占到了千分之一。5元钱在广州也就是两张公车票、半小时停车费、两个苹果、一碗肠粉,貌似“塞牙缝都不够”。
5元钱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呢?黄阿姨清楚地记得,小时候给儿子买鱼腩,一大块只要两角半,一斤肉也才块把钱。
徐先生,1982年生人,也是第一代独生子女。他告诉记者,14年的补贴不过1千多块,在现在看来,根本谈不上福利可言,而独生子女所要面临的问题更多、奉献更大:成长过程中的娇惯、溺爱;人到中年面临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困境也更大;而老人空巢、失独风险更高。“这些家庭都是为社会做出牺牲的,配套奖励理应与时俱进地提高”。
完善机制是关键
《条例》中还规定,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实际上,广东省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拿到的奖励在全国相对算高的。2010年,广东省计生委制定出政策,对于2009年以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2009年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月不少于150元的奖励,全部由财政支出。尽管这样,独生子女奖励还是被市民称为是“不痛不痒”的奖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每人增加的奖励数额看似不多,但累加起来则是一个庞大数字,提高标准对当地财政而言是一个巨大考验,”计生干部说。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表示,这一奖励现在已无实际意义,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比如,独生子女补助应向防老体系过渡,让已进入老年期的独生子女父母,受到比一般老年人更优待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
赫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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