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图为糯康6人接受宣判。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判决。图为糯康进入法庭。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判决。图为主犯糯康。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判决。图为桑康・乍萨。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判决。图为依莱。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图为糯康6人接受宣判。中新社发 刘学斌 摄
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图为法庭宣判。中新社发 王艳龙 摄
北京2月27日消息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据悉,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已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两国驻昆领事馆对各罪犯进行会见,并通过领事馆联系了各罪犯的近亲属安排探视,保障了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死刑执行后,还将对四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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