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酒到汽车、房产,从象牙、古董到现金、情妇,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中国贪官的胃口越来越大,受贿胆子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酒,每瓶都只剩下半瓶了。不舍得喝,都挥发了。”将近20年过去了,北京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的赵志国仍然清晰地记得,他们在一名涉嫌受贿被告人家里发现这箱酒时的震惊。
据统计,我国1980~1988年查处的3起高官案件中,案值都很少,其中一起是收受西服、收录机等物品;而另外两起分别受贿2万元和1.2万元。到了1989~1992年,作案金额平均也才2万元。
1992年之后,随着市场开放搞活,让中国人耳目一新的西方电子产品涌入。音响、录像机、彩电成为热门货的同时,也成为行贿物品。某厂供应站杜某因为收到对方送的一台18英寸索尼彩电,感觉对方“出手太大方了,够意思”,激动之下铤而走险。
199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受贿量刑起点上升为1万元。水涨船高,但受贿者的胃口已经大开,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一两万元“都送不出手”,现金开始走向主流,并向大额发展。这个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慕绥新。他从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间,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796.34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人民币、美元、港币等现金。具有一定反侦查意识的“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曾锦春使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他知道现金比银行转账更为安全。行贿者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所以用编织袋装现金成为一景。
中国各地的“房哥”“房姐”们
近几年,受贿者更是采取种种方法来进行掩饰:比如房产证写亲朋好友的名字,极力摆脱与自己的干系。还有一种方式是“借”,这个方式尤其在汽车受贿上屡见不鲜。原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坐拥21套房产,90后女孩在郑州拥有11套经适房,广州城建系统退休官员李芸卿有24套房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