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已多次要求当地继续落实今年6月制定的民营经济政策。
他12月6日在当地一家民企调研时说: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重庆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发展民营经济大会,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从政策、资金、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为民营经济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
今年3月中旬后,重庆陆续组建多个公检法联合小组,梳理过去一段时间涉案民企的争议财产情况。同时,当地还以政策文件和表彰会议的形式,向外界释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私产的政策表述。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张德江多次与民企代表人物座谈。
参会高层人士向本报透露,张在会上认为重庆过去数年民营经济发展较慢,需要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11月末孙政才兼任市委书记后,已多次在讲话中要求认真落实之前制定的政策。
由于过去数年多家大型民企因涉案判处财产刑后,至今未完结执行程序。下一步如何走向,被部分外界人士期待为一种新政的象征信号。
本报记者自3月起详细采访过多宗案件的资产状况。其中包括黎强案(资产约10亿)、陈明亮马当案(约30亿)、王能案(约20亿)、彭治民案(约80亿)、李俊案(约60亿)等,涉及的资产近200亿元。
上述资产数值均为概数,多由那些“涉黑组织领导者”代理人提供,系其案发前实际能控制的资产和财物,包括事前负责财务的亲友对其企业资产负债总数的估价。
两周多前,重庆市政府曾由一位副秘书长牵头召集会议,促成彭治民案的股东和托管方“首次正式会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法官也听取了黎强家属对案件申诉的说明;该院近期就李俊案所涉公司账户的冻结令作出过批复。
近期的多个信息源显示,一些案件重新立案审查工作也有望开始。
尽管企业主和家属心情急切,但上述资产负债的现值仍有待司法机关和审计机构来确定。哪些财产可以由仍存续的企业继续经营?哪些需要经过执行程序缴入国库?
而本报多方采访显示,除了司法机构的意愿,背后还有诸多法律本身的难题,比如现有财产刑执行的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1.未完结的财产执行
几位企业主经营的公司企业,有的未被判刑,有的明确判处了罚金。目前除黎强的股权已完成司法执行外,其他案件的执行均未完结。
重庆嘉陵江以北,彭治民仍在为重刑犯修建的渝州监狱服刑。几个月前,异常消瘦的彭获准学习法律,并且研究自己涉黑案件的申诉材料。他曾被视为当地最大地产商之一。
而在当地历史最久的渝都监狱里,黎强已经通过至少八门工商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位民营运输业老板3年前被判20年徒刑。现在,他在家属网购寄入狱所的参考书中消耗了太多精力,还被送到医院动了一次眼部手术。
他们的代理人不断在转达外界的变化,这让“涉黑”企业主们再次关注起自己资产的现状。
自运输业民企控制人黎强2009年7月在巴南区投案,到地产和娱乐业老板李俊2010年10月从成都飞往香港离境,这一年前后“打黑除恶”进入高峰。上述几位在山城极有传奇色彩的企业家个人、所控制的公司,乃至亲属与合作方的资产都已被警方申请冻结,公司公章和账户均在专案组控制下。
专案组的一般做法是,将这些公司和其涉猎的娱乐场所、或有公司犯罪嫌疑的实体,一并在起诉书中称为“涉黑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和用于犯罪的工具”。
案件二审判决书显示,打黑行动中早期审理的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期开审的陈明亮,彭治民均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俊目前仍滞留海外,其控制的公司均由亲友代持股份,部分代持者已被判处财产刑。
但几位企业主经营的公司企业,有的未被判刑,有的明确判处了罚金。目前除黎强的股权已完成司法执行外,其他案件的执行均未完结。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较复杂:一是在执行中如何切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其他家族成员合法的共有财产存在争议;二是这些企业资产负债体量庞大,且存在大量未建成项目,此时处置难以形成效益。三是这几起要案涉及的企业主或其家人,在近几个月均向司法部门递交了申诉材料。
截至12月4日,重庆各级法院还没有送达针对判决申诉的受理或驳回文书。因此依照惯例,家属也无法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在这种状况下,已经出狱的亲友更着眼于财产刑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这既是担忧资产已经复杂交易无法回溯;也与尽快改善生活水平的愿望有关。
这些案件判决书中均载有“继续追缴”的条款。案件审理后,当地以法院委托协助执行的合法形式,继续由专案组主导后续事宜。专案组依据“继续追缴”的判决出具追缴通知书,冻结或划转相关企业的财产。
黎强虽未被没收所有财产,但其所有公司均被视为涉黑组织作案收益和工具,绝大部分已司法拍卖。包括一些被判无罪的公司中,属于黎强和亲友的股权也被一起执行。此外,仍有一部分亲友的财产,没有收到正常的执行文书。比如涉及黎母亲的200多万元的存款,黎妻的存折和房产等。
陈明亮被处死刑后,他名下的公司股权维持原状,尚未完成司法执行。但在部分公司陈家失去了董事会成员资格。现在的争议在于其妻左保书已刑满出狱,她并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因左也常年参与到部分名下企业的经营,家属曾提出应依照民事法律原则,将陈一半财产退还妻子。现在,部分公司仍处在左保书和其他家人的经营下,何时进入执行程序尚未确定。
彭治民曾被认为是控制资产最多的涉黑富豪,也被判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其妻陆纾是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还有一些合伙人也掌握大量股权。
彭方面律师向法院提出,应该考虑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股东股权的分割问题。但当时专案组认为合伙方的股权也系替彭治民代持。彭名下总资产最大的企业系重庆众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庆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庆隆公司”和“众诚公司”),目前都在市级国资集团下属公司的托管中。彭和合伙人对托管方的财务手法抱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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