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文化大革命”期间,北京西单商场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死伤上百人,京城反响强烈。董有铤而走险的思想基础。由于家庭出身问题,董长期遭受歧视,一直娶不上媳妇,极有可能因而对社会产生不满,铤而走险。
本文摘自《百年潮》2012年第7期,作者:于桑,原题:西单商场爆炸案始末
“文化大革命”期间,北京西单商场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死伤上百人,京城反响强烈。我当时是公安部副部长,是负责侦破此案的指挥员,现将此案的侦破过程简述如下:
1968年4月3日晚7时许,公安部总值班室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报案:西单商场门口发生爆炸,死伤上百人。接到报告后,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和我立即带人赶赴现场。
西单商场门口一片凌乱,有人哭,有人叫,还有许多人在围观。公安人员已将现场围了起来。先期到达的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正在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疏散人群,侦查、技术人员正在勘查现场。爆炸案发生在下午6时45分,爆炸地点位于西单商场门口过道里,现场水泥地面被炸了一个2尺见方的深洞,天花板也炸飞了,地上到处堆着散落物,爆炸引起的冲击波将周围建筑的大部分玻璃都震碎了。现场有5人死亡,其中一个人的身体被炸成了好几块,受伤的有上百人,大多是被飞溅的碎玻璃划伤。
安置了伤员,清理完现场,已接近午夜。谢富治在发案现场召开了有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西单百货商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侦破工作会议。谢富治说: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在深入发展,国内外阶级敌人也加紧了对我国的破坏活动。这个案子很可能是国外特务机关派来的特务干的,大家要提高警惕,下定决心,坚决破案。听谢富治这么一说,见他已将案子性质定了,大家也不好再说什么了。我当时心想,对此案不能过早定性,特别是不能说只有一种可能。我这个想法,当时也不好说出来。谢富治讲完话后,大家又初步分析了案情。会议决定成立侦破西单商场反革命爆炸案专案组,公安部、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派人参加,谢富治宣布由我负责指挥破案。
侦破工作会议结束后,我立即组织专案组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首先对5具尸体进行检查。5具尸体中,1具被炸成了好几块,碎肉飞溅在房顶和围墙上,上半身左边还与头部相连,脸部没有被炸坏,经过整理还可看清脸型。其他4具尸体还比较完整。技术人员对5具尸体进行了拍照。
在现场搜集到了如下物品:一个黑色塑料手提包,包中装有两根一尺多长的导火索,两只雷管,两张辽宁省粮票,还有被炸烂了的死者穿的棉衣、棉裤、鞋等物。
勘查完现场后,组织专案组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了如下侦破工作程序:(1)清查死者身份。将5具死者的脸型照片迅速发到各地公安机关,要求各地马上组织当地群众进行辨认,尽快查明死者的身份、家庭住址、职业。初步判断炸药是由那个被炸得最厉害的人手提着,离地面约40厘米悬空爆炸的。因此,对此人要重点查。鉴于现场遗物中有一些物品与辽宁有关,我们特别通知辽宁省公安厅军管会深入工作。(2)查清炸药种类。请有关部门分析炸药种类、成分、爆炸能量等。(3)分析死者衣物。对死者身穿的衣物、携带的物品请有关部门专家认真鉴定,查明生产地及销售范围。
专案工作全面展开,北京市公安局各派出所立即组织属地群众辨认死者照片,向发案时在现场的群众了解情况,从中寻找线索。很快,经群众辨认,尸体完整的那4个人被认了出来,均是北京人,身份已查明,都是到西单商场购物时在过道中被炸死的。
经过对硝铵、梯恩梯等几种炸药的试验,初步判断可能是硝铵炸药,其主要成分是80%的硝铵,10%至15%的梯恩梯,5%的木粉。懂得一般爆破常识的人都可以制造。根据专家们计算出的比例数据,专案组人员配制成硝铵混合炸药,置于与现场水泥地面相同的试验地上,用导火索和雷管引爆,其效果与现场爆炸状况相同,地上被炸出一个2尺见方的深洞,洞内遗留的雷管碎渣,与现场遗留的几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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