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大楼,现在成了水果档
广东陆丰是个财政穷市,却爆出当地一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近2亿元。近日,原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主任林良冰被惠州警方正式网上通缉。
而在此之前,一份《广东信用社主任贪腐2亿元逍遥法外》的举报帖,已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举报人称,林良冰利用担任陆城社主任的职务之便,于1994年至1998年间,涉嫌假造贷款合同,骗取近2亿元贷款。
这起在陆丰引起广泛关注的巨额骗贷事件,十几年之后终于浮出水面。
紧急关停的信用社
8月31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陆丰市采访。在当地最繁华的人民路上,矗立着一栋六层楼高的半圆建筑,一楼是一家水果百货店,二楼以上还在装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里就是曾经的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下称“陆城社”),它与陆丰其他十家股份制信用社一起,于1999年被紧急关停,由新成立的“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接管。
“陆城社”不复存在了,但“陆城社”负责人林良冰等人诈骗侵吞数亿元的传言却越演越烈。
2007年6月30日,陆丰市停业整顿“陆城社”工作组写给汕尾市有关部门的退市报告显示,“陆城社”向汕尾、清远、云南大理市的多家银行共拆借资金本息近2亿元,这些钱款被指贷给了“陆城社”主任林良冰的关联公司。
据悉,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里,汕尾市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林良冰的调查。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林良冰”三个字搜索,跳出数以百计的举报投诉,大多是“林良冰贪腐2亿为何逍遥法外”等内容。但据知情人透露,林良冰一直未被追责,并已离开陆丰,搬至深圳生活。
近日,记者了解到,惠州市公安部门已于8月24日在网上通缉林良冰,罪名是涉嫌经济犯罪。
“左手”贷给“右手”?
羊城晚报记者在陆丰采访时,获得一份“陆丰市陆城城信社停业整顿工作报告”,报告显示,“陆城社”不良贷款总额为15842.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 93.8%,其中排名前三的是:惠州东海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州东海”)7236万元、陆丰市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42.6万元、“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雅豪”)3932.3万元。
该报告同时显示,“陆城社”是1987年8月经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惠阳分行批准成立,法人股由10户组成,而“深圳雅豪”就是其中一个大股东,占股份11.3%。
而记者查阅到,深圳市工商信息中心提供的查询资料显示,“深圳雅豪”由林良冰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金1808万元,但1999年后未再年检,而“陆城社”也正是在这一年关停。到2007年,“深圳雅豪”欠下“陆城社”的贷款本息共计5775万元。
记者在查阅最大欠贷户“惠州东海”股东时发现,该公司97%的股权由一家“东海(东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东平”)持有,另外3%的股权是在东宇房地产(惠州)公司名下,这家公司也是“陆城社”股东之一,占8.2%的股份。
而一份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1999年的“周年申报表”显示,“香港东平”是林良冰于1993年用护照在香港注册成立,在该公司10000股股份中,董事林良冰占了9999股。
“空壳公司”轻松贷款
在林良冰担任“陆城社”主任的1994年12月到1998年12月4年间,“惠州东海”向“陆城社”贷款共20次,本息合计1.176亿元。“惠州东海”与“陆城社”签订的贷款合同里,注明了贷款偿还保障是“财产抵押”。
羊城晚报记者查阅“惠州东海”企业档案登记资料时发现,该公司注册资金为5720万元港币,但截至2000年5月8日最后一次年检,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零,实际分文没有投入,成立之后也没做过一笔生意,是一家地地道道的“空壳公司”,并无财产可以抵押。
原“陆城社”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更为蹊跷的是,“陆城社”放贷的1亿多款项并没有打入“惠州东海”的银行账户,该公司的账户一直是分文未进。 “林良冰通过其他渠道非法提取套现,最后在1999年的同一天,才补充制造跨度达四年之久的虚假贷款合同。”该工作人员继续说,“陆城社”向“深圳雅豪” 放贷和向“惠州东海”放贷的情况类似,“都没有通过‘陆城社’账号汇转入公司的银行账号,而是林良冰先将资金转移,然后补办骗贷手续。”
而这些贷款,“陆城社”至今分文未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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