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毛泽东认为:华东地区多数都是用比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恶霸特务杀得太少。……2月间,根据毛泽东的建议,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了处决人犯的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以被处决人数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已经占到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四点二的水平了。
摘自《内蒙古日报》2011年4月7日,作者:纪彭
新中国建立之初,尤其是在1954年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召开,立法工作也就无从谈起。面对诸多需要处理的刑事案件,由政务院出台了一批“条例”作为司法依据,其中关于死刑的规定见于几个单行文本,如1951年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等。
这些“条例”中涉及可处死刑的罪名主要是反革命罪,包括背叛祖国罪、策动叛变罪、持械聚众叛乱罪、间谍罪、资敌罪、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反革命破坏罪、反革命杀害罪等,此外还有贪污贿赂罪、伪造国家货币罪等。从这些罪名来看,设立这些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服务于镇压反革命运动。
鼎革之变,天下未安,敌对势力猖狂反扑
建国初期,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自从共产党开始大规模夺得政权以来,就不断地遇到局部的、激烈的反抗。一方面是由于人民群众长期受到国民党的反动宣传,对共产党心存芥蒂,尤其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农村的富农、部分中农,在政权更迭过程中没有获得好处,相反他们的利益还受到了损失,再加上共产党政权刚刚建立,许多实际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经济萧条、人心惶惶,许多人对新政权的不满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民党败逃台湾后,在大陆留下一大批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1949年8月华北局的报告称:“天津、安新均发生弹药库爆炸,林县焚毁仓库两处,北平电车被焚50余辆……冀鲁豫26个县3个月内统计共杀人55起,死人88名,大部为匪特反革命分子所杀。自1月至今合计约有288人被杀,这些人命案件大部与国民党特务和反革命分子有关。”
1950年3月西南局的报告称:“2月5日在成都西南龙潭寺地区近万土匪暴乱,杀害我179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及闻讯前往增援部队50多名干部战士……成渝、渝黔等重要公路,渝泸等水路都被土匪掐断。”
又如1950年6月破获的国民党军统上校朱山猿案:朱山猿受台湾派遣,组成“保密局上海特别组”特务组织,阴谋暗杀上海市党政领导,策划爆炸南京东路大新公司和大世界游乐场,制造恐慌。上海市公安局又在8月破获国民党“青年救国团浙西义勇总队”大队长滕雨村案:1949年10月,滕雨村来沪网罗散兵游勇李钜山等8人,建立“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苏浙边区指挥部淮海纵队司令部”,阴谋在市内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朝鲜战争爆发后,新中国的敌对势力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蒋介石即将反攻大陆”,因此,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1950年9月~10月间,仅华北地区就发生各种暴动10余起。规模较大的有:河北武安县“黄兵道”武装暴动事件、山西稷山县国民党流散官兵袭占县府事件、河北省通县“全佛大道会”暴动事件等。
据《天津进步日报》报道:所谓全佛大道会在解放后勾结反动分子,散布荒谬谣言妄图暴动。他们秘密聚会,制造谣言,扩展组织,以迷信鬼怪等无稽之谈,侮辱人民领袖,污蔑人民解放军。鼓吹“三次世界大战”,恐吓人民,企图颠覆人民政府。他们编造谣言说:“今冬明春非出皇帝不可”、“美国和日本快投原子弹,八路军快完蛋”。
据统计,从1950年春天到秋天的半年多时间内,就有4万多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遭到反革命分子的杀害。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毛泽东果断下令大镇反
新中国成立后,敌特土匪的破坏活动有日渐严重的趋势,毛泽东出访苏联和休养期间,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接连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反革命破坏分子。1950年3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公安部在许多城市开展了敌特党团分子的登记工作,迫使原国民党特务机关人员及其国民党和三青团骨干分子交代身份。与此同时,刘少奇还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严厉镇压反革命。当时,不少地方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甚至到了“灭自己志气,长匪特威风”的地步,助长匪特气焰。对于上述情况,毛泽东从全局出发,考虑到新中国要建立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联合政府,共产党的威信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毛泽东对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动都小心翼翼,避免四面出击。
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报告,鲜明地肯定了镇压反革命的极端必要性,同时明确指出,当前一切工作的重心,还是在“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
随着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对于镇压反革命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1950年6月毛泽东还极力劝告党内同志不要急躁,切忌四面出击。然而,随着朝鲜战争爆发和中国出兵朝鲜,毛泽东马上就改变了此前对镇压反革命问题不甚积极的态度。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彻底清除国内反革命分子的“千载一时之机”。因此,中共中央10月8日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两天后毛泽东就亲自主持通过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即“双十”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
“双十”指示的出台,关键并不在于敌情突然严重,甚至也不是因为攘外必先安内的考虑。对于毛泽东来说,镇压反革命是共产党建政后早就决定必须要采取的重大步骤之一,唯一的考虑是适当的时机。
借着抗美战争的强大声势,毛泽东当机立断要求大张旗鼓地清除反革命分子,在他看来“时机到了”。毛泽东对公安部长罗瑞卿说:“那时时机还不成熟,如果提出大量镇压反革命,是不合适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财经问题基本解决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打起来了,因此不能浪费了这个时机。”刘少奇的解释更为形象,他说:“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
利剑出鞘,大快人心,发动群众投入镇反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根据这个指示,从1950年冬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
一些地方按照“双十”指示的要求,公开判决,发布消息,声势浩大,深得人民群众的拥护。1950年2月17日,在罗瑞卿的指挥下,北京市一夜之间逮捕反革命675人,次日即公开处决了58人。枪毙人犯时,有数万群众围观,而且兴高采烈。罗瑞卿认为,今后执行死刑前完全可以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和群众大会等,报告反革命罪行,激发群众对反革命的仇恨心理。随后,北京市又于3月7日逮捕了1050人,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市区两级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上,宣布反革命分子罪行,提交与会代表讨论惩治办法。经过一系列宣传工作之后,3月25日,将199名反革命分子分别在3处枪决。
北京利用人民代表会议和群众大会,发动群众起来投入“镇反”运动的方式,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已经在“镇反”运动方面走在前列的天津市,早就采取了相同的做法。早在1950年10月20日《天津进步报》有这样一则报道:在公审大会现场,审讯之后,4名特务被带回法庭。旁听席上公安一分局的马骏明悄悄地告诉了他旁边的王金石说:“要是审讯完了,马上把这些特务绑到刑场上去枪毙才大快人心哩!”王金石愤恨地说:“让我去执行!”检察长王汝涛起立宣读起诉书和处理意见。当他读完对第一个首犯张相文的处理意见是应处死刑时,法庭上立刻响起持久的、雷鸣般的掌声。审判长张济川根据检察长和群众的要求,站起来庄严地宣读判决书,并宣判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1950年3月间,天津市委进一步提出了一个补充计划,准备在已经处决掉150人的基础上,再处决一批人。毛泽东对此高度赞赏,马上转发各地,并指出:“人民说,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