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九年“十案十命”
核心提示:在周克华岳父母的眼中,周克华很“怪”。他很少去岳父母家,离开的时候也不打招呼。周克华脾气暴躁,跟妻子经常吵架,甚至殴打妻子。岳父母曾亲眼见到周克华拿起一个板凳殴打徐苇。他们也见过周克华打儿子,“下手比较狠”。
周克华没当过兵,更没有特种兵的经历。他的反侦查能力,也许大部分来自侦探小说,野外生存能力,可能由于独特的生活经历让他能在艰苦环境中活下去。但最值得探究的,不是这些,而是他如何从一个孤僻的孩子,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周克华被击毙,这是外界早已预料到的结果。
当他把子弹射进10个无辜者的身体时,应该也明白,自己结局就是这样的下场。他只是不知道何处是自己的终点。
当重庆市开始全城大搜捕时,外界也无法得知周克华将在哪里走到他的终点。我们只能走进重庆市高楼大厦中间的乡村,去寻找他的起点。从周克华的亲友口中,寻找他成长经历的只言片语,一点一点拼凑起一个杀人狂漫长而黑暗的成长路径。
“练功”的少年
周克华生于1970年2月6日,这个日子之所以容易被他身边的人记住,因为这天是大年初一。在那个寒冷的日子里,周克华的降生也曾带给父母一些温暖。
周克华的父亲是回乡的知青,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因为这个原因,他在生产队当了多年会计。上世纪60年代末,周克华的父亲娶了一个离婚且育有两个孩子的异乡女人,她后来成为周克华的母亲。
周家的生活比较拮据,但当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好攀比的了。周克华的童年,就在这样一个贫困的农家度过。
在童年玩伴陈启红眼里,周克华小时候“蛮有本事”。他印象最深的是,周克华喜欢游泳,游得很好,在一起玩的小孩子里面,这一点很突出。陈启红曾与周克华等几个村里的小伙伴一起去附近小河游泳,抓螃蟹。抓上来就掰开来,生生吃掉。有时也会烧一堆火,烤着吃,这样口感好一点。陈启红记得,从家里偷拿火柴出来的人,通常都是周克华。
在邻居们眼里,童年的周克华,老老实实,从不惹事生非,但是不合群。
44岁的陈小渝跟周克华做了30多年邻居。因为年长两岁,小时候的陈小渝会照看一下周克华。陈小渝说,“他(周克华)很本分,经常把自己关在家里,一个人荡秋千,很少跟小伙伴来往。”
其他小孩子一放学就去钓鱼、捉青蛙,但周克华很少参与。现年60岁的陈启芳记得,她经常看到周克华背着书包一个人回家,走在乡间的小道上,远远传来其他小伙伴嬉戏打闹的声音。这一幕深刻地印在陈启芳的记忆里,时隔30多年仍挥之不去。
随着年龄增长,周克华的内向性格表露无余。陈启厚老人回忆说,见到村里的长辈,周克华很少主动打招呼。
读小学时,周克华的学习成绩不错,因为这一点,老师同学认为周克华“聪明”。周斌是周克华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在他印象中,周克华身体素质很好,在普遍瘦弱的农村儿童里,周克华经常在学校运动会上拿到好成绩。
周斌认为,周克华特别爱运动,经常锻练身体,直至一个人琢磨“练功”。80年代初,看过电影《少林寺》后,周克华迷上了武功。他在自家院里的树上挂了一只沙袋,小伙伴经常看到周克华一个人用力地打沙袋。
周克华喜欢看武侠和侦探小说,周斌记得,周克华的书包里经常有这一类的书籍。在80年代初,沙坪坝的街头上还有说书的艺人,讲《隋唐演义》《三国演义》《水浒》等侠义故事。“周克华很爱听,经常去听,听得很入神。”周斌说。
大概刀光剑影的故事能够让周克华产生一种凌驾于社会秩序之上的刺激和愉悦。周斌说,除了周克华本人,谁也不知道,这些故事也许导致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某种变异。
可以肯定的是,周克华在读书上开始不甚用心,读初中后,周克华的学习成绩就开始下滑,考高中时就落榜了。
疯狂迷恋枪支
初中毕业时,周克华只有十四五岁左右。周父带着他,到嘉陵江边的二塘码头“扛沙”,一天下来,一个壮劳力可以赚二三十元,在当时算得上高收入。当时体力好的村民基本上都会去“扛沙”。
没人能说清,周克华拿着每天二三十元的“扛沙”收入去干了什么,人们只知道,他的性格一如既往地孤僻、冷漠,见了村里的人,照样不打招呼,活像一个鬼魅。
唯一记录周克华少年时代的书面文字,是来自重庆市公安局的案卷。重庆市警方向媒体公布,1986年3月,周克华因调戏妇女被治安拘留14天。拘留时间短暂,大概周克华家人也隐匿了这件事,所以二塘村几乎没人知道周克华的这一“劣迹”。
但回顾周克华的整个人生,这却是他凌越社会道德规范的第一步。年仅16岁的周克华,第一次舔舐铁窗的滋味。
周斌记得,周克华在江边“扛沙”扛了四五年。后来江边成立了正规沙场,个体“扛沙户”渐渐消失。
上世纪90年代初,20岁出头的周克华开始到梨树湾铁路货运站当搬运工。“扛沙”四五年使他的身体变得强壮,当搬运工的两年时间里,肩上的重压除了让他的肌肉更加发达,也让他孤僻的心灵进一步发生了改变。
周克华对枪械的迷恋,从一个案件中可以看出端倪。
1993年,周克华离开重庆,前往武汉。他的家人说,周克华此行是去武汉“打工”。但是当年,武汉市公安人员从周克华身上搜出一支猎枪,将他拘捕。该年3月,武汉市公安局口分局因此判处周克华劳教2年。猎枪是周克华在1991年9月从重庆市沙坪坝窃取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想办法把1米多长的猎枪带到武汉。
获得警方证实的是,劳教2年重获自由后,周克华拥有枪支的欲望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烈。为了获得一支枪,他在1997年夏天来到云南边境,购买了一支五四式手枪。大概吸取了持猎枪被捕的教训,这次周克华买的是手枪。手枪更容易隐藏,不易被查获。
果然,此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周克华一直携带手枪未被发现。直到2005年10月,在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候车室,警员查获周克华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6发。周克华因此被昆明铁路法院判刑3年,于2008年4月出狱。
此次被捕前,周克华身上已经背负了两宗杀人案和三条无辜人命:2004年4月,重庆江北区枪杀取款女职员案;2005年5月,重庆沙坪坝区枪杀取款夫妻案。
身负命案,周克华并没有收手,2008年出狱后,他仍在想尽方法获取枪支和子弹。重庆市警方证实,江苏南京“1・6”持枪抢劫杀人案的现场遗留证物,与2009年3月19日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驻军哨兵被枪杀案现场遗留的弹壳DNA检材相符。
周克华已经死亡,没人能说清他当初带着猎枪从重庆到武汉,是仅仅出于对枪械的迷恋,还是存有犯罪企图。
也许当幼年的“武功”幻灭之后,他就开始寻找另一种武器,它可以在瞬间置人于死地,以获取财物,并额外地收获一种“凌驾他人生命”的变态快感。周克华在找到了存在于现实中的致命武器――枪,并疯狂地用它制造了一宗宗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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