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卖假证者聚集地北京中关村大街调查发现,贩卖假证者大多数是“孕妇、抱小孩妇女”,“意识到行为违法但普遍不愿转行”。根据法律,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不被执行行政拘留。因此为逃避法律打击,有的妇女甚者生育6个孩子。(《中国青年报》7月9日)
明知违法仍坚持为之,更刻意制造“怀孕、抱小孩”身份以“逃避法律打击”。照社会常理来看,如此猖獗的卖假证行为和现象,显然理应被人唾弃不齿。但现实却是,对此,时下我们社会各方面的旁观者均不约而同地表现出一种相当容忍宽容甚至同情的态度。如许多来往的路人都普遍认为“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而许多网友更是觉得“人家只是满足部分市场需求,讨口饭吃”,甚至连当地警察也表示,“她们的情况不一样,不能太硬……”
事情何以至此——公然的违法行为,竟然被人们违背常理地“习以为常”,乃至宽容同情?从逻辑角度推理分析,那显然还是因为,目前我们的“社会常理”本身已出了问题,早已严重背离甚至颠覆了它原本应有的伦常、常轨。
比如,人才评价、用人管理领域内“唯才是举”“注重实际能力”的伦常、常轨,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唯学历是举”、“证书崇拜”所颠覆取代。这诚如报道中分析的,“制贩假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巨大、持久的市场需求”,“很多单位或领域,用人机制方面不太合理,过于注重‘硬件’而轻视人本身能力这个‘软件’”。
再如,政府公共服务、行政管理领域内“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伦常、常轨,囿于现实中“唯证是从”、“以证治国”的管制规则和思维,一定程度上已被“以证(件)为本”、“文牍至上”所颠覆取代。凡是有过到政府部门办事经历的人,大都不乏这样的体验——办事的过程几乎就是一个开具各种千奇百怪累赘苛刻证明的过程,如结了婚的要有结婚证明、未婚要有单身证明,有工作要就业证明、没工作要失业证明,有钱要财产证明、没钱要贫困证明,死亡要死亡证明、活着要未死证明……曾有网友发帖总结:“一个中国人一生至少需要办80个证件”。
事实上,中国人正常生活所需的证件不仅数量多,并且获得这些证件的过程同样往往更不轻松,不仅要付出各种名目繁多的不菲办证费,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如不久前媒体报道的,北京一对双独夫妇为合法生育二胎办“生育证”,最终竟然前后奔波6个多月、盖了30多个公章、准备了50多页资料……
这种背景下,“假证交易”的猖獗泛滥进而衍生出规模巨大的“假证产业”,显然不仅会被“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而且也会无形中催生某种“以毒攻毒”的荒诞“合理性”。既然许多正规证件的合理性原本就不够充分——常常是事实上的“真的假证”或者借机“收费敛财”的一个幌子,那么,直接诉诸“假证交易”、向商贩购买,岂不更加简单省事,至少可以节省高昂琐碎的办证成本。这正像有学者指出的,“假证在社会上有其自身的‘价值’。它以假当真,帮许多人成就了好事”。(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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