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92年8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中央军委通知,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时间从1988年算起。陈绥圻2011年逝世,终年88岁。
本文来源:《快乐老人报》2012年7月5日第16版,作者:快乐老人报编辑部,原题:《林彪“四大干将”夫人们的晚年生活》
在“九・一三”事件后,曾依附于林彪的“四大干将”吴法宪、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四人受到指控。他们的夫人在这样的时刻又是面临着怎样的抉择呢?她们各自的晚年到底又是怎样的呢?
吴法宪之妻:按副师职离休
1968年5月,由叶群提名,本来不是军人的陈绥圻(吴法宪之妻)从民航总局调到空军,任吴法宪办公室主任。陈绥圻对此感恩戴德。
1971年10月30日,陈绥圻由中央专案组审查,1978年经中央批准,结论为:“林彪死党,积极参加了林彪反党反革命阴谋活动。鉴于罪行严重,属敌我矛盾,撤销党内外职务,开除党籍、军籍,交空军送浙江省国营农场监督劳动。”
陈绥圻被押送到绍兴龙虎山茶牧场劳动,接受了长达9年的改造。她常帮助农场工人和知青学习英语,补习文化,工人和知青也帮她干体力活。农场每月发给她50元生活费,她很节俭,回到北京时还给孩子们带回了一点积蓄。
1981年,吴法宪保外就医。晚年他们定居山东济南,住在省委书记的小楼里,配发了一辆红旗车。
1992年8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中央军委通知,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时间从1988年算起。陈绥圻2011年逝世,终年88岁。
黄永胜之妻:离婚后担任多项军职
在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开庭的第二天下午,黄永胜的妻子项辉方向学习组汇报了自己的四点思想:一、拥护公审林、江集团,拥护公审黄永胜;二、希望组织上在公审后尽快解决她的结论问题;三、她和孩子有些东西在黄永胜原来的住处,怕被当成黄永胜的东西没收;四、她不是黄永胜的家属,再次提出和黄永胜离婚。
项辉方同黄永胜在感情上一直存在矛盾,原因之一是黄永胜虽已年过半百,但拈花惹草的习性仍未改掉。黄永胜被羁押后,项辉方也于1971年12月由中央专案组审查,她每月领取60元生活费,等待和盼望组织上对她的处理和定论。后来,黄永胜被判决后,项辉方就同黄永胜离了婚。
项辉方后来担任了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办公室主任、军政大学办公室主任等职。2003年3月6日,项辉方因病逝世,享年85岁,组织上为她作出的生平称她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项辉方病重住院期间及病逝后,许多老首长、老战友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和悼念。
李作鹏之妻:一直要求彻底平反
“九・一三”事件后,经海军党委批准,对李作鹏的妻子董其采进行审查。董其采对这一决定有点愤愤不平,指责这是错误决定。当李作鹏在关押点感叹这是“城楼失火,殃及池鱼”时,她也在说自己替林彪、叶群当了替罪羊。她同李作鹏俨然是天生的一对顽固分子。
李作鹏接受审判时,董其采正在天津附近汉沽的农场里。她在1979年7月至1981年6月的七次申诉中提出:“在长达十年对我的审查中,在许多重大原则问题上,已构成对我政治上的诬陷……是不折不扣的冤案,坚决要求给予平反……”尽管如此,中央还是对其实行了宽大政策,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解除了监督劳动,开除党籍,撤销原行政职务,定为行政十四级,按退休处理。
李作鹏1981年保外就医,被安置在太原,住省委新修宿舍共两套。董其采开始不愿同往,要求彻底平反后才去。工作人员让她在她的谈话记录上签字,董其采不敢签字。最后与李同去,外地子女时常到李处相聚。
2005年2月10日,董其采因肝癌病逝,终年84岁。
邱会作之妻:家里开私人诊所
1971年10月12日,即邱会作被羁押18天后,总后勤部党委批准开始对其妻胡敏的审查。1978年6月审查结束,她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军籍,送陕西省农场监督劳动。劳动是艰苦的,使她这个养尊处优的总后勤部部长夫人极为不适。
邱会作自上世纪80年代初提前保外就医后,就随胡敏回到了陕西。胡敏的原籍是陕西长安县(现西安市长安区),邱会作的晚年真正成了陕西“倒插门的女婿”。他们先在西安东郊一个很简陋的民房居住。后来组织对胡敏的政治审查结束,恢复了她的军职,属师职干部。自90年代初,他们的居住条件大大地得以改善,组织上将他们安排在西安市南郊某一省级干部离休所安度晚年,这套住房面积约170平方米。在南郊干休所这个新家,胡敏还利用一个房间开了几年的家庭私人诊疗所,以补贴生活之所需,同时也充实一下生活之乐趣。
2011年11月,胡敏在北京度过了90岁生日。(摘编自《各界》《北京日报》《党史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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