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大范围的利益调整,并非一剪了之这样简单。(翟海军/CFP/图)
4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这一启动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改革,终于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对三千多万“事业人”来说,这场改革关乎切身利益乃至命运变迁,对决策者而言,面对这场范围、影响极其广泛的利益调整,要“改革”还是要“稳定”?这是一个问题。
南方周末选择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山西,进行深度调查。在第一步的“清理规范”工作中,山西撤销1237个事业单位,成为很多省份学习的样本,背后的利益协调令人关注。但下一步分类改革将直接涉及利益调整,改革如何完成,尚是疑问。
山西省编办官员说,这次山西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没让一个人下岗,没让一个人的利益受损”。
“不能因为改革,影响人家的利益。毕竟从领导岗位上下来,不是人家个人原因,而是改革政策调整导致的。不能因改革引起上访。”
1237个事业单位被撤
2012年5月11日是个礼拜五,天气闷热。下午5点了,宋保平的办公室门外,仍有两名男子在守候。
宋保平是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他正在办公室和两名同事讨论事业单位分类事宜。
守在宋保平门外的,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培训中心的两名员工,受命到省编办找领导“诉苦”。一个较年轻的员工,右手攥着一份材料,左手拎着一个印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字样的纸袋,内装一个黑色塑料袋。小伙子误把来访的南方周末记者当做省编办官员,满脸堆笑地递上材料:“您看看。”
材料显示,山西省编办在给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征求意见函中,把该培训中心初步定为“企业”了。小伙子说,领导让他过来向编办领导说明情况,希望不要把培训中心划归“企业”类。
“分类”,是山西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二步,涉及极为敏感的利益调整,将直接决定事业单位的钱从哪里来。山西省计划到2012年6月底,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工作,参照中央文件,将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类别,将会有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区别。
山西省的事业单位改革,启动于2008年――当年山西被确定为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单位。2012年“分类”改革启动之前,山西已花了三年多时间,完成了改革第一步“清理规范”工作,一共撤销了事业单位1237个。
山西是被中央安排成为改革试点的。5月10日,山西省编办省直事业处处长吕双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中央编办最初确定试点省份时,希望东部、中部和西部各一家,最后中编办点名确定广东代表东部、山西代表中部、重庆代表西部。
吕双牛回忆,中央编办指出,山西编办较早从组织人事部门分离出来,体制比较顺,牵头试点有优势。本不愿参加改革试点的山西,成为中部试点代表。后来,浙江和上海主动要求参加试点,试点省份变成了5个。
试点之后,山西走出的第一步,成为很多省份学习的样本,1237个事业单位被撤销,仅数字便令人印象深刻。吕双牛介绍,最近两年,有二十多个省市到山西学习如何清理规范事业单位。
山西省首创事业单位改革“三步走”的步骤:清理规范、分类,配套改革。第一步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主要是弄清楚有多少事业单位、规格如何、编制多少、领导职数多少、各自职能等内容。职能萎缩、消失的事业单位,或者根本没发挥过职能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
吕双牛介绍,2010年年底,山西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除撤销1237个职能萎缩或消亡的事业单位外,还整合职能趋同、分散设置的事业单位2950个。至于山西一共有多少事业单位,他不愿透露。
他说,改革前山西大部分事业单没有明确过职责,普遍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清理规范中,省市县三级共计对29564个单位重新界定了职责。一些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责被取消,一些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职能被剥离,突出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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