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周受审
以赖昌星为主角的远华案影响深远
省部级高官落马3人,14人被判死刑
“红楼”开国内私人会所先河
内地第一玉女杨钰莹的人生从此改变
1999年,远华案爆发。这一年,是内地第一玉女杨钰莹命运的转折点。当然,很多人的命运,因为这一年的远华案而改变。
赖昌星拉拢腐蚀干部的手段之多可谓空前,被赖昌星腐蚀倒下的干部数量也可谓空前,在厦门远华案中,有一长串让人触目惊心涉案官员的名单,有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原副书记詹少敏,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原副市长蓝甫,厦门市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等人。根据公布的审判结果,共有14人被一审判处死刑,13人被判无期徒刑。
厦门远华案贪官刑期及案情
公安部原副部长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厦门特大走私案共涉及一大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及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有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6人。
一、党政机关
1.李纪周:公安部原副部长,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
李纪周非法收受赖昌星、周民兴贿赂计人民币 527.6万元;伙同李莎娜非法收受梁耀华贿赂计人民币321.5万元,共计人民币849万余元。案发后收缴人民币55万余元、港币53万余元、美元 5000元及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的首饰,并扣押住房两套 (价值人民币408万余元)。
李纪周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刘丰:厦门市委原副书记,被判无期徒刑
刘丰贪杯、贪色、贪钱财,赖昌星投其所好,拼命迎合,从此他与赖称兄道弟,有求必应,心甘情愿地为赖的走私活动提供支持和庇护。被判处无期徒刑。
3.郭晓菱:厦门市委原常委,被判有期徒刑11年
4.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蓝甫在一次到北京的航班上与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相识,由于“看中赖昌星手中的钱”(蓝甫语),此后便主动与赖联系,并多次到红楼向赖索要钱财。1997年,蓝甫向一位姓高的港商索要30万澳元未成,转而向赖昌星要钱。在贪官庇护下靠走私发横财的赖大笔一挥,立即给蓝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汇去 30万澳元购买房子。蓝甫还嗜赌成性,有一次乘外出学习之机跑到澳门赌博,由赖昌星为他出赌资,连赌了一天一夜,输掉了350万元。2001年4月,蓝甫因受贿505.7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5.林金栋:厦门市政法委原副书记,被判有期徒刑11年
6.赵克明:厦门市原副市长,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至1999年间,赵克明利用担任厦门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申请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利息、配套费、装饰工程中标、人事调动等事项的单位和个人谋利,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2.1528万元。
二、厦门海关
1.杨前线:厦门海关原关长,犯受贿罪、放纵走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悉,杨前线在位期间,收受远华走私集团的贿赂超过亿元。他在香港购有豪宅,内地也置了藏娇金屋。因此除了受贿之外,他还被控纵容走私罪。风光一时的杨前线因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杨上进:厦门海关调查局原副局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赖昌星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另有巨额财产56万多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2月2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上进无期徒刑。
3.接培勇:厦门海关原副关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赖昌星摸清接培勇嗜好后,给其送书法字画,并花了1000多万元帮其情妇在香港购置豪宅,彻底将其拉下水。2000年11月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接培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计人民币176347.5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接培勇身为海关工作人员,且系海关查私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公务中,为徇私情,对应查处的走私犯罪行为不查处,放纵走私犯罪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放纵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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