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干亲成为腐败温床――
山寨亲情难遮羞 干亲关照很管用
核心提示:从古到今,民间一直有着认干亲的习俗。然而,近年来,在这种习俗的掩盖下,一些人却以干亲为纽带,别有意图地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成了腐败的保护伞。
近段时间,在法院判处的一些案例中,常常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走上贪腐之路,背后往往有着“干儿子”、“干亲家”、“干女儿”的身影。原本,感情深厚的人结成干亲,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无可厚非,可有些人却利用这种情感方式做投资,以亲情之名,大家心照不宣地进行权钱交易。
怪事
前些日子,嘉兴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王金明因受贿491.87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45岁的王金明,自从32岁任余新镇镇长后,可谓是一路“顺顺当当”:先后担任过余新镇党委书记,南湖区区长助理,嘉兴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南湖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直到去年4月21日,东窗事发,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在对王金明行贿的人中,经商的阮某身份特别:王金明的干亲家。
其实早些年,王金明和阮某之间,确实是关系很铁的哥们,并没有多少利益纠葛,两家走动也很勤。
阮某有个女儿,随着两家关系的亲厚,他提出,让自己的女儿做王金明的干女儿。认干亲,在嘉兴地区,比较普遍,而且往往发生在非常要好的朋友之间,阮某的这个要求,在王金明看来,合情合理。
就这样,两家成了“干亲家”。逢年过节,干女儿上门,一口一个“干爹”,更是让王金明乐不可支。
然而,这种纯粹的关系,在王金明到嘉兴工业区管委会做常务副主任后,渐渐地变味了。当时嘉兴工业区正逢开发,有大量的配套设施如道路、桥梁等工程要上马。阮某很想承揽工程,便找了王金明。
“干亲家”开了口,王金明自然不好拒绝。在王金明的“关照”下,阮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了平湖塘大桥及引桥工程。
赚了大钱,“干亲家”也讲义气,阮某准备了30万元“感谢费”,一开始时,王金明还连连推辞。可他回头一想:帮“干亲家”赚了钱,自己怎么一点油水都不捞呢?于是,他又找来阮某,委婉地说,妻子炒股缺钱,阮某二话不说,立刻“借”给王金明一笔钱。
一次“借钱”成功后,王金明暗自窃喜,觉得这办法不错:既可以弄到钱,又不“伤感情”,两全其美。
过了一段时间,王金明向阮某提出,想搞些投资,但是手头钱不够。阮某心领神会,又“借”给了王金明60万元。这次,王金明煞有介事地打了借条,但阮某非常“识趣”,当场把借条撕了。
干亲家这么“牢靠”,王金明便放心地在腐败路上越走越远。庭审时,王金明后悔万分,说:“平时对工作要求不严,公私界线不明,是非观念不清,违规投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家人……希望我的教训能使广大干部警钟长鸣,以我为鉴,防微杜渐,严把廉洁自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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