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妇女邦妮前后三年分别收养了两名中国女婴,后来发现竟是亲生姐妹,长大了的姐妹想回中国寻找亲生父母。美国人收养的中国孩子有七万之多,大都在美国生活得不错。然而,这些“幸运儿”的背后,是政府长期对于孤残儿童权益的漠视,以及对本国公民收养孤儿的“歧视”。
收养中国孤儿外国人比中国人容易
收养数据2005年首次出现国际大于国内,中国收养中心规定对外国收养申请文件 “优先办理”
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收养签证统计》显示,从1999年至2010年,共收养中国孤儿64000余名,在最高峰的2005年曾达到过7900名,在当时每3个孤儿中就有1个来自中国。除美国外,中国收养中心还向丹麦、芬兰、西班牙、法国等14个国家开放。在上述国家热情收养中国儿童并由此改变他们生活乃至命运的同时,对比国内收养的数据就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长期研究中国妇女问题、发展和人口政策的美国学者Kay Johnson注意到,通过福利机构收养的数字来看,国内收养和国际收养在2005年之前大致相当,前者略高。但在2005年,首次出现国际收养大于通过福利机构的国内收养数量,前者为1.4万左右,后者为1万(仅统计福利机构的口径)。中国收养中心还于2006年作出规定,对外国收养申请文件采取“优先办理”的做法。
收养机构热衷接待外国人,而中国人收养不仅严格限制为“无子女”且享受不到任何服务
“国内收养是主流,而国际收养只是补充。”这一原则早在1993年5月29日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上就以《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中国也参与其中。但实际上,收养中国孤儿,中国收养者与外国人收养者相比收养资格更加严格,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申请收养者必须无子女。这种对于本国收养者更加苛刻的要求,建立在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之上。2006年的《环球时报》引述的《中国人在中国孤儿院不受欢迎》报道称,想要在中国领养婴孩是一段非常沮丧的经历,“中国的收养机构无意为我们(中国父母)提供服务。”对那些想领养中国婴孩的外国人,会有各种机构向他们提供酒店、交通及翻译等服务,甚至还有观光。而中国人要难得多,“孤儿院通常不公开有关孩子的信息,这造成许多中国家庭找不到孩子来领养”。
姐姐克赖顿和妹妹赖利在一起,她们先后被美国人邦妮收养,竟是亲生姐妹。
多向境外输送一个婴儿,就多一笔收入
涉外收养中福利机构可收取捐赠费促使其更愿意送孩子出国,甚至不惜收买被拐儿童
自从2005年湖南省衡阳市破获一起福利机构跨省违法、违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案件之后,中国儿童的涉外收养就不仅仅是爱心这么单纯,舆论注意到福利机构热衷向外国输送婴儿背后,确实存在明显的利益冲动。按照惯例,涉外收养中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收取低于3000美元的捐赠费,而国内收养在该方面并无明文规定,捐赠属于收养人自愿行为。这无形中促使福利机构更愿意接收涉外收养。
湖南省民政厅一官员说,允许福利院送出一个婴孩,得到2850美元,主要是考虑补充抚养经费缺口,调动基层救助工作积极性,发展福利事业。多向境外输送一个婴儿,就多一笔收入,这在客观上刺激着福利院想法设法搜寻婴儿。衡阳县福利院曾为此下达任务:一个职工一年内抱回3个孩子,即算完成当年的工作任务,工资可以得到全额发放,年终还有奖金。一些福利院职工甚至游说人贩子,不择手段寻找婴儿。
有些地方的福利院和计生部门联手把超生的孩子当成孤儿送到外国。
地方财政对福利院支持力度有限,涉外收养获得的捐款要给在编人员发工资,改善儿童医疗伙食
在早期,福利院热衷向境外输送婴儿除了利益诱惑外,还有现实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不忍心看着婴儿在最低生存保障线上挣扎,没吃没穿。有媒体调查福州市镇远县福利院的截止2009年收养的81名弃婴中,有60名通过涉外收养出国。如果没有这笔“收入”,福利院在编人员的工资、弃婴、孤儿养育条件的改善很难有其他拨款。此间工作人员指出,“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决定地方财政一级不如一级,所以地方财政对福利院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
同样的情况在其他基层福利院也很普遍。广东电白县福利院,2009年有43名孤残儿童,职工却有42名,而县政府一年的财政拨款才12万元,这笔财政拨款连孤残儿童最基本的医疗、伙食费都不够。洛阳市福利院的涉外收养率达到85%,工作人员解释称,财政供给远远不能维持福利院正常运转,所以只有想办法找钱救命。“国家规定涉外收养率不得超过4%,但是哪个福利院都高于这个数字”。
无论是协商支付的抚育费还是自愿交纳的捐助,外国收养者不交钱要不到孩子
1993年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规定“收养人可以与送养人协商支付被收养人的抚育费。到了1999年新颁布的办法称“国家鼓励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组织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这就意味着,外国收养者所交款项的名目从抚养费改为捐助金。
然而,无论是协商支付的抚育费还是资源交纳的捐助,外国收养者从来都只有交钱的份,名义上是自愿,实际上就是强制收费。外国人自愿对福利院的捐助金额,到了2009年已经从3000美元涨到了5000美元元。福利院因此有强大的动力通过各种方式――合法的,不合法的――增加可供国际收养的孩子。外国收养者由于对孩子的迫切需求,以及在其本国更加高昂的费用,也使他们对这笔钱并不太在意。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