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旅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时隔一日,4月13日下午,广州白云机场的海航HU7133航班的旅客在登机过程中,有部分旅客因情绪激动,不顾机场工作人员劝阻一度冲出登机口,进入停机坪。据介绍,当日下午受到天气影响,白云机场飞机大面积延误,造成部分滞留旅客情绪不稳定,采取了堵塞登机口、冲闯停机坪等过激行为。
诸如医闹、跳桥秀、拆迁中的自焚等一样,拦飞机本质上都是公民权利维护在制度缺失下的极端行为,这种行为充满非理性,但却不能简单地说是失去理智昏了头的举动,恰恰可能相反,这种在外人看来是非理性的行为,对于当事者来说却正是理性的选择,凸显的是中国式维权困境。
惨淡可怜的消费者权益
《新华每日电讯》曾经刊发其记者亲身遇上的一个航班遭遇。去年7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突然取消当天10:10烟台飞北京的航班。国航称系“天气原因”,而且还是“昨晚下暴雨了”。更过分的是,本来,国航早上5点多就已知道航班取消消息,却硬是捂着,直到旅客到机场时才从机场服务人员那里知道航班已取消。这还不算,随后的旅客与国航工作人员理论时的整个应对方式,就更令旅客愤怒了。他们的应急预案,就是和旅客拖、磨,然后分解、各个击破。由于大部分的旅客乘坐飞机,往往都是事情比较紧急的,也不想和航空公司或机场耗,最后不是自己想办法另行解决了,就是接受航空公司并不令人满意的替代措施,很少有人最后真的维权到底,获得合理的说法与赔偿。
去年12月28日,中消协和中国民航局运输局发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披露,通过访问28个城市的6000位消费者,发现有76 .5%的消费者遇过航班延误。也就是说,6000位消费者中就有4590名遭遇过航班延误。40%的消费者认为航班延误是航空服务中最令人不满意的,其次是航班延误的后续服务。调查显示,消费者最常遇到的航班延误情况是在到达机场后才得知的。49.7%的消费者是在候机时被告知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其次是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得知的,也有相当比例是在登机后得知的。提前得到信息或被告知的比例很低。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面对航空公司的时候,消费者的权益惨淡得可怜,连最基本知情权也往往难以充分地实现,更勿论补偿赔偿了。这种情况在面对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铁路等强势部门,结果基本上都是类似的,它们都会以一个庞大的身躯压垮消费者的权利争取,特别是一个人做单个个体的合理合法的方式抗争时。于是,各种非常规的举动与集体行动就很难避免。
就目前来说,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困境,如果相关部门就此事件进行了严格的处罚,那么无论从道义上还是解决问题的结果上,都是没有积极效果的;但赔偿了,却是逆向的激励机制。所以,应该以这两件案例为教训,进行自我反思,航空公司今后更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规范的服务保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依法依规,以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态度对待,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达成更多的理性对话与协商,促进问题的解决。如此,哪怕再有旅客做出出格行为,也才有依法对“滋事者”进行严厉处罚的底气。
中国式维权的恶性循环
事实上,当下社会里,这样的做法无疑都在被证明是具有可行性的,“闹一闹、赔一赔,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是很多部门与机构面对纠纷的习惯性处理方式,如此又加剧了示范效应,比如白云机场的拦机行为,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缘于几日前上海浦东机场有乘客冲上滑行道不仅未被处罚,反而得到了1000元赔偿。
如果以一般的社会规范来评判的话,理性的维权,指的应该是通过正规的法律法规渠道进行权益维护,比如在这两个案例,旅客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起来向航空公司的管理方投诉,投诉不成就将之告上法庭。但很多时候,投诉的效果微乎其微,部门的推诿拖延应对,遭遇消耗战,已经是潜规则了,而走诉讼途径的话,可想而知,这样的难度是更大的。
于是,维权无门,又在群情激愤之下,往往只能放手一搏,进行非理性的维权,然后结果却因为这样的做法,对方害怕将事情闹大,影响了“稳定”与“和谐”,就满足了旅客的部分要求。但是这种维权方式,危害又是很大,起到了糟糕的示范效应,并陷入了恶性循环。理性维权没有成效,但非理性维权往往能收获奇效,这就是当下的维权困境,双方的各种理性与非理性在其中胶着难分,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式维权的恶性循环,也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共利益。这样的解决纠纷的思路与最终的困境,几乎成为“稳定压倒一切”、“建设和谐社会”主题下常态。
强势者需先尊重规则
在当前,常见的利益诉求,往往是通过媒体曝光、上访、群体事件(把事情闹大)、领导批示等途径,而且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利益纠葛、权益受害等公民权益需要救济时,却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能够如意解决。这样的一种窘境,笔者曾经将之称为“司法拖拉机”,即把司法比喻成一辆拖拉机,一旦寻常民众进入司法程序后,将被拖拉进入到无边的司法过程中。这种“拖拉”本应是一个必然的程序,而在中国当下,常常变成了一种强势者的战术,往往会把弱势者拖垮。同时,这辆拖拉机,受到来自“前轮”(司法系统本身)和“后轮”(背后的权力干预)的各种因素越位影响,缺乏自己强劲有力的发动机。造成这辆拖拉机“载客量”极为低量,人们不愿坐上这辆车,而更愿意苦苦寻觅能够快速直达的“汽车”或者“火车”(领导一生“气”,一发“火”,就从快从严解决了)。用正式的语言说,则是在当下法制建设依然落后,漫长的司法途径和昂贵的诉讼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过程和最后实施的干预、阻力等等,让司法成为民众的次优选择,或者最后干脆对之失去了信心。
这一切都让普通民众更偏向寻求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更能见效,来得直接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这个非司法路径所能带来的解决问题的能量,弱化了人们对于一种社会正常的法治过程的耐心,潜意识中或被迫地,很多人采取了这种“把事闹大”的维权方式,社会也有这样解决问题的路径依赖。
虽然有了种种制度框架与社会规则,比如在航班延误的处理上,并非没有整套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却由于缺乏对公平运用制度与规则的应有尊重与遵守,把本来存在的制度当做战术应用,以此拖垮一般的民众,像上述《新华每日电讯》报道的那种手法,采取拖延消耗的战术。特别是强势一方(不管是各级政府还是央企国企等大企业)如果对于规则毫不尊重遵守的话,在其带动下,整个社会就必然会往丛林法则滑落———暴力、不讲理、比拳头、拼权力等等,因为作为弱势一方,不能在没有规则的环境下,还遵循规则行事,正如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了,还如何让人心平气和维权?从最核心的根源看,在这种所谓的“非理性事件”中,其背景都是先有强势者的不尊重不遵守规则,然后才有弱势一方的极端行为。这是判断与解决这类问题的前提条件,非此无以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要解决这样的非理性事件与行为,强势者需先尊重遵守规则,才能不断地达成理性的盛行而非非理性的横行。(作者:张天潘 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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