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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持枪打记者案6嫌犯被刑拘 被打者身份确认 |
www.sinonet.org 2012-04-12 中青在线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4月5日,河南漯河记者调查漯河违章别墅群时被漯河房管局副局长牛豪持枪殴打。目前警方已经将6名嫌犯刑拘。截至目前,漯河官方认定了牛豪持枪的情节,查明涉案别墅群属于违法建筑。
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在昨天官方发布对牛豪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调查进展后,我们又在漯河抓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公安机关一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人员,公安机关正在抓紧追捕。”
4月12日下午,漯河市公安局沙北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已有媒体在当地宣传部门的安排下对涉案枪支进行了拍摄。此前,漯河官方于4月10日上午发布通告称,“涉案人员牛豪供述,当时持玩具枪分别在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附近处及西平境内麦地对袁虞卿进行威胁,案发后将该玩具枪放置于家中,目前已被警方扣押提取,公安部门正在对该玩具枪是否涉案进行调查。”
但在当天晚上,“玩具枪”的说法被“气手枪”的说法替代。在4月10日19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漯河市公安局通报称,“牛豪持枪作案,所用枪支系全金属气手枪”。而此前警方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枪“系其为逃避法律责任,用塑料玩具枪顶替作案用枪”。
“目前,该枪已提取,并已送检鉴定。”上述通报称。
对于涉案枪支的情况,在殴打中曾被持枪威胁的袁虞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那枪不是塑料做的”。
另一名被打者周大增告诉记者,现在警方已经提取的涉案枪支,可以请涉案的当事人袁虞卿、李某和李某的司机进行辨认,而不能只听牛豪一方的供述。
周大增和袁虞卿还表示,公安机关的一些办案人员应该回避。因为在漯河市公安局顺河街派出所民警处理耿某等人与牛豪一方之间的纠纷时,有自称是沙北派出所刑警队的两名警察介入,不但让牛豪一方的人开着耿某的车离开,在下车后,车里还多出了5000元,耿某等人被诬陷为“敲诈勒索”。
两人还提出一些疑问:为什么在报案的10多天后,牛豪才被刑事拘留?而这期间他们还在公安局见过牛豪,双方达成谅解。为什么报案的当天不去搜查枪支?后来还出现“玩具枪”的说法。
“我是被无端牵连进去的。我只是受郭存根的委托帮耿某带路,没有去采访调查。这是我个人的行为,与单位无关。我之前也不认识牛豪,不存在所谓的‘敲诈勒索’。”袁虞卿说,“希望公安机关能成立专案组,客观公正地处理本案,澄清真相。”
周大增也表示,他没有敲诈勒索过牛豪一方。“如果有人说牛豪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证据,可以让公安机关调取证据,让证据和事实说话。”周大增说。
被打者身份确认
在河南电视台对该案件的最初报道中,几名被打者的身份被称为“记者”或“媒体工作人员”。
4月11日,漯河官方发布的《关于媒体反映“牛豪持枪殴打记者一事”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称,“对媒体所反映的被打记者,经核实,袁虞卿并非《党的生活》杂志社记者,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发的记者证;郭存根并非人民在线网站的工作人员。”
4月12日,有媒体报道称,“《党的生活》杂志社的一名管理人员称,该杂志没有所谓地市工作站的机构,袁虞卿曾被招聘在杂志社工作,但现在已不是该杂志的人。”
但袁虞卿告诉记者,他可以拿出工作证以及之前发表的文章来证明自己和单位的关系。对于没有记者证的情况,他解释说,《党的生活》杂志是一本期刊,办记者证比较难。但他曾于2009年5月参加了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持有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为此,袁虞卿特地向记者出示了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当时参加培训时的“听课证”和“通讯录”。记者看到,他当时参加培训时的“单位名称”是“大众科技报社”。
郭存根在相关报道见报后,专门来到中国青年报社交涉,并出示了相关工作证。
但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于4月10日向漯河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出具了一份回复,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人民在线’网站和我公司毫无关系,郭存根也不是我公司员工。”
记者发现,发布“牛豪持枪打人”相关文章的“人民在线”网站的域名是“www.peoplezx.cn”,与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所有的“人民在线”网站的域名“www.peopleyuqing.com”不一致。
周大增告诉记者,郭存根所说的工作单位“人民在线”网站并非人民网下属的“人民在线”网站。记者在询问郭存根其工作单位的主管单位时,得到的答复是:“北京人民在线文化发展中心”。
借助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记者查到了“北京人民在线文化发展中心”的工商注册信息――这家企业注册于2006年3月2日,注册资本3万元,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的经营范围较广泛,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会议服务等。
除上述两人外,周大增、《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耿某和自称是“中国报道”工作人员的朱某是另外3个遭到殴打的人。其中,周大增和耿某都持有新闻出版总署制发的记者证;而据《时代周报》报道,朱某并非《中国报道》杂志社和中国报道网的员工。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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