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状况不佳,胡连友经常生病住院。
郑航说以普通公民身份起诉就是为撇清滥用公权力之嫌。本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2010年7月12日,胡连友因非正常上访被拘留。
公安局长状告上访农民背后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文/图
这是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物。17年前胡连友首次被抓时,郑航还只是一名普通民警,且身在数百公里外的邻县。2006年胡连友第一次就自己被“非法拘禁”一事上访时,郑航是宁远县公安局政委。
但这两个人还是不可思议地联系到了一起,并成为人们广为关注的话题焦点。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起诉59岁农民胡连友,现在已是互联网搜索引擎的高频词条。
2011年7月7日,东安县公安局以“发帖诽谤他人名誉”为由将胡连友与魏爱国(另一名上访人)二人拘留10天。当天,郑航等人向法院递交了两份刑事自诉状,状告胡、魏二人诽谤。胡连友称,这是他在郑航担任局长以来,“因上访第五次被拘”;而在郑航看来,之所以在那天起诉胡连友,是想撇清自己滥用公权力的嫌疑。
民告官并不鲜见,但官告民却少见。日前,《法制周报》记者分别在长沙和永州,对事件中的两位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试图解开这起热点事件背后的诸多疑团。
17年前的“非法拘禁”
2012年3月20日,胡连友提着一个纸袋子出现在记者面前,脸带病容。他轻轻地从袋子中取出一叠摆放整齐的打印材料。显然,多年的上访已经令他成为管理材料的“专家”――一丝不苟,分毫不乱。
“这些材料能说明这些年我上访的理由。”胡连友把摆放在桌上的材料按顺序一份一份地递给记者。在数十份材料中,最早的是1995年东安县某医院的心电图报告单、1995年11月7日东安县公安局解除审查证明书,以及胡永龙、李魁全等人证明其被“非法拘禁”的取证材料等。
“1995年初,我举报了民警卿良杯在之前任副乡长期间,伙同其他乡干部私吞国家救灾救济资金的事情,结果遭到报复。”胡连友说,“1995年10月3日,在我没有任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卿良杯也没有出示任何合法证件,在村医务室门口将我抓住,并非法拘禁。”
胡连友称,此次拘禁共36天,“造成我身体多处受伤,后来为治病我卖掉了房屋及私人小企业里的所有机械设备,所有家产花光,还欠下30余万元债务,一家人无家可归,只能在冷水滩流浪乞讨。”
2000年4月,胡连友因涉嫌贩毒,再次被东安县公安局刑拘。
对于前述两次被拘,郑航给予记者的说法是:1995年,因胡连友写大字报,诬告当地政府侵吞救济款,并带领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政府机关,新圩派出所将其收容审查。在这期间,胡的一名亲属出了交通事故,无人照顾。公安机关因此解除了对他的审查。“第二次是胡连友贩卖48克鸦片被查获,后因未达到打击标准(法律规定标准为50克)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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