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气 - 交友 - 服务 - 收藏 - 设为主页
加拿大华人网
新闻 | 移民 | 留学 | 工作 | 房产 | 汽车 | 理财 | 美食 | 健康 | 交友 | 情感
分类 | 活动 | 黄页 | 便民 | 网址 | 打折 | 旅游 | 视频 | 直播 | 英语 | 文化
论坛 | 时评 | 吹水 | 军事 | 历史
家园 | 加国 | 快乐 | 亲子 | 厨房
新 闻 加国 | 大陆 | 港台 | 国际 | 财经证券 | 数码科技 | 明星娱乐 | 体育竞技 | 环球军事 | 社会万象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大陆 新闻排行榜 看新闻请收藏本站网址 进入论坛 头条一览

中国刑诉法草案:危害国家安全可执行“秘密拘捕”

www.sinonet.org 2012-03-07  中国网  [复制链接]  字体:

  中国网3月8日讯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王兆国对修正案草案中关于强制措施的内容表示,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属。其中,“有碍侦查”情形的界限比较模糊。另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通知家属未作规定。综合考虑惩治犯罪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需要,有必要对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作出严格限制。

  据此,修正案草案删去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同时,将拘留后因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仅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并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上一篇:林彪批彭德怀:目空一切 对下级像儿子一样随便骂
下一篇:班主任回忆少年薄熙来:在学校平和有礼 成绩优异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
·[加国] 促公民拘捕法案修订 超市主陈旺再赴·[加国] 北约克4岁女童被掳走惨遭性侵 警方拘
·[加国] 警方捣破两处大麻屋 搜获400株大麻拘·[加国] 韦比市连环汽车爆窃案.警方拘捕涉案2
·[加国] 皇家骑警捣破银行卡诈骗集团 拘捕7名·[加国] 疑涉13宗打劫便利店案 多伦多四青少
·[财经证券] 中国学生网上做买卖漏税几十万 遭英·[加国] 北约克惠柳第四驱车内藏男尸案警拘捕
·[加国] 士嘉堡3岁女童凌晨坠下6楼 飞虎队破·[加国] 约克郡千万元诈骗案 已拘捕14人另通
进入焦点图片专题
马航机长疑与恐怖分子同校 副机长是高官之子(图)
马航机长疑与恐怖分子同校
车便宜且没过路费?看看真实美国到底什么样(组图)
车便宜且没过路费?看看真
售楼小姐灰色生活揭秘:生活压力下牺牲色相(组图)
售楼小姐灰色生活揭秘:生
揭新中国史上首次枪决高干子弟 邓小平叫好(组图)
揭新中国史上首次枪决高干
唐驳虎:马来西亚总理实际已公布飞机的下落(组图)
唐驳虎:马来西亚总理实际
盘点曾吻过宋祖英的男人们 官员强搂被免职(组图)
盘点曾吻过宋祖英的男人们
3.15盘点全球十大最坑爹旅游地 极枯燥乏味(组图)
3.15盘点全球十大最坑爹旅
金发美女出任克里米亚新总检察长 萌翻网友(组图)
金发美女出任克里米亚新总
编辑推荐阅读
本周点击排行
  • 24小时论坛热点
  • 本周论坛热点
  • 本月论坛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4 加拿大华人网 SinoNet.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