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窑“黑老大”蒋家田昨伏法 情妇被一同执行死刑 蒋家5岁女儿成孤儿
主犯蒋家田被判死刑。
对犯罪团伙公开宣判。
昨天,昆明南窑“黑老大”蒋家田及其情妇杨菊芬、团伙成员谢明祥3名罪犯被宣布执行死刑。同时,还对蒋家田涉黑团伙其余3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宣判会场上,3个死刑犯显得非常淡定。
上午9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等41名罪犯被押解进入宣判会场时,3罪犯表情淡然。蒋家田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白色休闲裤,头发已是花白,脸颊的皱纹有些深,可这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黑老大表情并不沉重。宣判会场里,有350多名群众参加旁听。
经云南高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云南高院维持第一审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
9点50分,宣判结果后,执法队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将罪犯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押出会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蒋家田等3死刑犯被押出会场时,依旧显得淡定,他们明白自己即将告别这个世界。
黑帮之覆灭
南窑“黑帮”屡屡犯罪
蒋家田,1953年生,是四川省南溪县农民,20多年前来到昆明谋生。
公诉机关查明,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蒋家田开始在昆明市宋旗营村一带从事零星贩毒活动,并逐渐在福德村、宋旗营村、南窑村一带组织形成了以他为首,以杨菊芬、杨国应、蒋满英、蒋太来等家族成员为核心的一个毒品犯罪网络。具备了一定经济基础后,他又将触角从毒品延伸到旅社、茶室、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行业,以这些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从事了诈骗、强迫交易、色情敲诈、寻衅滋事、以假币换真钞等多种犯罪活动。
在蒋家田的默许下,其团伙成员一方面大肆实施假币换真钞、盗窃、诈骗、色情敲诈、强迫交易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在网吧、游戏室等场所“看场子”、收保护费,成为“潜规则”下的“地下执法队”。
“黑老大”被控9罪名
杨菊芬是蒋家田的情妇,自从她跟了蒋后,将家人也一步步推入罪恶的深渊。
经过精心策划,她让父亲杨国应担起了联系境外毒品货源的“重任”,让大哥杨枝能参与运输,运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亲蒋满英的住处,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
2008年9月12日,杨国应再次来到了南伞口岸,这已不是他第一次来“背”毒品,但这一次,卖家“老顺”不愿送货。杨国应惟有偷渡到缅甸,可当他背着毒品刚走进国门10多米,就被边防武警抓了个正着。他随身携带的旅行包里,装有19块毒品海洛因,重近7公斤。
正是因为杨国应的落网,警方锁定已久的蒋家田、杨菊芬等几个毒瘤得以拔出。2008年9月16日,蒋家田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他手下的骨干成员也纷纷落网。
2009 年9月25日,被称为“云南第一涉黑案”的“南窑蒋家田黑帮”,其“老大”蒋家田及他手下的41名成员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对包括蒋家田在内的41名团伙骨干成员提起公诉,其中,“黑老大”蒋家田被控涉嫌9大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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