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涉黑 控罪一改再改
电白观珠镇严坑村支书莫彬戴罪复职,案件谜团待解
当地报纸曾称其涉黑
认识他的麻风病患者称他为“好人”,素未谋面的县领导称他“为霸一方”;县市二级法院认定他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镇党委却任命他为村党支部书记;广东省检察院3次过问他的案件,县有关部门则劝他不要上访他,就是茂名市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党支部书记莫彬。从破坏生产经营,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 5项罪名,再到故意毁坏财物,当地公检机关对莫彬的控罪几经改变。
指控
贷款组织涉黑团伙
现年50岁的莫彬是电白县观珠镇严坑村人,家住电白县沙琅镇综合厂宿舍。
莫彬是农村人,却从未务农。1979年高中毕业后,他开始倒腾药材,穿梭于广东、福建、四川之间。
经年累月的闯荡不仅让莫彬积累了些许钱财,也让他结识了台湾商人李双富。2004年6月,莫彬同李双富等人合作投资2000多万元承包了观珠镇、望夫镇16000多亩山地,种植速生林。其中的一片山林位于望夫镇丰垌村粪基岭,一个让莫彬人生转向的地方。
2008年4月8日,莫彬被电白县公安局羁押,次日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拘留。公安机关认定莫彬破坏了李裕帮、黄富二人位于望夫镇丰垌村粪基岭的石英石矿场,造成经济损失128981元。而在电白县检察院于2009年4月27日提起的公诉中,涉嫌破坏粪基岭石英石矿场并没有成为莫彬的主要罪证。
“粪基岭矿场是个非法开采的钨矿。”2011月8日,莫彬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粪基岭矿场的真正主人是茂名市人大代表魏某,矿场开采的也非石英石,而是钨矿石。“粪基岭矿场位于我们承包的山林内,2008年4月2日,他(魏某)在沙琅镇沉香宾馆向我提出开发粪基岭钨矿一事,并扬言‘不开也得开’。”
2008年12月11日,电白县检察院将莫彬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纵火等多项罪名。
“有贷款组织黑社会的吗?这真是丢黑社会的脸!”面对指控,莫彬有些哭笑不得。起诉书称,莫彬、汪柏华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二百万元”。
2009年1月12日,县检察院变更起诉,指控莫彬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撤销对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纵火罪的指控。2009年4月27日,县检察院又撤销了对莫彬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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