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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人民公社:五六十亿财富 被希望暴富村民卖掉 |
www.sinoca.com 2011-09-05 南方周末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弱势村民的改良“公社”
每季稻收割之后,村会计就会用每一个生产队的现金总收入除以该队的工分总数,算出每一个工分的分值,而个人,则根据工分的多少分到不等的收入。
8月14日早上8点,52岁的程大妈来到崖口村东头的祠堂,大门旁边的黑板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粉笔字:14号,八点半带桶仔秧地起秧,北山界出面吼下铺补秧。
这是今天的农活安排。程大妈带上斗篷,往只有村民们读得懂的目的地走去。田头,已经有几个早到的村民在等着队长分工。
程大妈们仍以“社员”自称,村里的生产,几乎全部由各个大队队长来安排。每天早上,队长都会在村民们活动的中心――祠堂门口,写上当天出工的地点、时间和具体事项,看到通知的社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工。
等到村民按规定时间到了出工地点,生产队长就会给前来的“社员”具体派活,为了改变磨洋工和任务轻重的差别,队长一般会将当天的任务按人头均分。以插秧为例,如果有八个人出工,队长就会将秧田分成八份,村民们通过抓阄来确定谁做哪一块。先做完的可以先走。
而工分的多少,则根据工作量由社员商量约定,比如,收割稻谷时,由于劳动强度较大,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00-150个工分;而平时打药、施肥等农活,每人每天则得到20个工分。社员们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重活还是轻活――当然,重活轻活对应的工分也不相同。
而每一个工分的分值,则与该队每年生产的粮食总量和总收益相关。在崖口,生产队生产出的粮食不是直接面向市场的,而是出售给村委会,由村委会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比如,2010年,国家的粮食市场价格为每斤1.25元左右,但村委会的收购价格却达到1.77元,比市场价高出近50%。
每季稻收割之后,村会计就会用每一个生产队的现金总收入除以该队的工分总数,算出每一个工分的分值,而个人,则根据工分的多少分到不等的收入。由于各个生产队的粮食产量可能不同,所以各个生产队每工分对应的分值也不相同。而社员之间,由于参加劳动时间完全由自己选择,有长有短,收入也会不一样。
2011年上半年,由于家里比较忙,程大妈只挣了2000多个工分,早稻收割之后,分到了4000多元,而她同队的社员,半年收入则在8000-10000元不等。
而入社村民们的口粮,可以按照市场价的30%从村集体购买,而这些粮食是村集体以比市场价高出近50%的价格从每个生产队收购来的。这些口粮许多家庭根本吃不完,村里也容许他们将吃不完的粮食转卖,赚取差价。
“一村两制”
崖口围垦土地每年的出租收入近1000万,补贴到农业生产中的资金高达600万-700万元,是用资本主义补贴社会主义。
村集体对大队粮食的高价购买,低价售出,保证了公社内种田农民的收入,但显然,这是一本只赔不赚的账――村集体所提供的高额补贴从哪里来?
用整个制度的创始人陆汉满的话来说,集体制度也应该两条腿走路,“既要社会主义,也要资本主义。”而崖口的整个制度之所以能得以运行,恰恰是因为村中所实行的“资本主义”。
与珠三角其他村庄相比,崖口拥有的资源优势可谓得天独厚。其背靠云梯山,面朝广阔的伶仃洋,自上世纪70年代起,在陆汉满的带领下,村民即开始围海造田,拓展疆土。
改革开放前村民逃港潮掀起之后,由于大量劳动力外流,这一工程被迫中止,而最初的围垦因为依靠的都是村民的肩挑背扛,进展也非常缓慢。
20世纪90年代,陆汉满再次带领村民围垦,这一次,他开始借助市场的力量――和一些大公司合作,由对方投资,围垦成功之后,村里再收取一定期限的租金,期满之后,围垦所得土地再归还给村里。
以崖口和中山市某公司1996年签订的一份围垦协议为例。所有的投资均由对方承担,合同期为18年,围成之后,头三年免租,第3到第15年,每亩仅收取100元租金,最后三年,租金继续优惠70%。但期满之后,该公司需无偿将围垦的土地交还村里。
这种方式发挥出巨大能量。1974年,崖口村的农业用地面积仅有5455亩,三十年后,面积扩大了6倍,达到了35000多亩。
这些土地每年的出租收入近1000万元,最近两年,围垦的土地陆续到期,租金收入越来越高,这成为集体经济最重要的来源。
但在分配这些收入时,陆汉满却选择了向农业倾斜。据测算,崖口每年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到农业生产中的资金高达600万-700万元,占到了集体收入的60%-70%。
出生于贫穷农民家庭的陆汉满,3岁时,父亲即病故。小学毕业后,他就开始参加集体劳动。此后担任过记工员、大队的会计、公社文书等。1974年,34岁的他调回崖口当村支书,此后便一直连任。或许与自己从小的穷苦生活有关,陆对劳动者有着天然的同情,他有一个理念广为人知,“只做雪中送炭,不做锦上添花”的事情。
在崖口,参加公社劳动的,目前主要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40岁以上的中年人(年纪最大的,甚至有70多岁),他们一般缺少外出技能,文化层次偏低,农业往往是他们所唯一能从事的行业;另一部分则是外出打工失败,而不得不回村务农的村民(其中甚至不乏在外面没有找到工作的年轻人)――按照公社的规定,只要外出的村民想回来,公社就不能拒绝。这些人只需在年初和队长打个招呼,缴纳一百多元的生产工具费即可参加集体劳动。
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城市化中的弱势人群。在中国急速向前的经济快车中,因为保障制度的缺失,他们中的许多人被越来越边缘化,因而沦为城市贫民。
但在崖口,这一现象却好得多。52岁的程大妈告诉记者,往年正常出工,她一年能挣16000元左右,钱虽不多,但足够自己开支,“像我这么大年纪的,出去找工没人要,只有种田,还能混口饭吃。”
程大妈的收入,在村中属于中等偏下水平。据东二队的一位村民介绍,在他们生产队,勤劳一些的,一年甚至可以挣到2万多。这已远远高出中国内地普通的种田农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老师郭亮到此调查后感叹,“崖口不是一个富裕的村庄,但它却是一个真正没有穷人的村庄。”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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