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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动车故障系零部件造成 中国展开高铁大安检 |
www.sinoca.com 2011-08-12 新华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核心提示:8月12日,中国北车宣布召回其在京沪高铁运营的CRH380BL型动车组。北车表示,动车故障近70%的问题是分供方零部件质量问题;近30%的问题属于自己的售后服务人员对故障处置不当造成。北车将对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强化对中外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 中国北车董事长崔殿国12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北车已主动请求召回其在京沪高铁运营的CRH380BL型动车组。他表示,将本着对高铁运营安全秩序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质量问题进行集中和彻底的整改,并强化对中外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
中国北车是中国高速铁路列车的主要制造商,为京沪高铁提供了一半以上的动车组。据悉,这是中国首次召回动车类产品。召回后,京沪高铁列车开行数量将由目前的88对减少到66对。铁道部门不得不对京沪高铁运行图进行了调整。
“我们将根据铁路运营部门的统一安排,从8月16日开始逐步召回在线运营的54组CRH380BL型动车组。我们的研发专家、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供应商有关专家正在加紧对故障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对有的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相关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有信心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崔殿国告诉记者。
中国北车研制的CRH380BL型动车组上线运营以来,铁路运营部门在运输组织中发现CRH380BL型动车组连续发生了热轴误报、自动降弓和牵引丢失故障等多起质量故障,影响了动车组的正点到达和铁路运输秩序。
CRH380BL动车组是中国北车在从德国西门子公司技术引进的CRH3型动车组基础上,优化设计和再创新而成。
据悉,中国北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公司(简称北车长客)在对前期运行过程质量问题的反馈中,初步得出结论,近70%的问题是分供方零部件质量问题,近30%的问题属于售后服务人员对故障处置不当造成。主机制造企业质量管控不到位,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我们所研制动车组遵循 故障导向安全 原则,遭遇乘客吸烟、水害、雷电等因素以及自身的运行故障时,会自动降速或停车,并将运行信息同时反馈到调度中心和前后运行的列车。京沪高铁开通以来,偶发的列车自动降速和临时停车大多是 故障导向安全 作用的结果。”北车长客副总经理兼高速动车组项目经理赵明花告诉记者。
针对前期不断出现的故障,中国北车也先后做出了一系列举措。先是暂停中国北车长春客车股份公司生产的CRH380BL型动车组出厂,其后又对已投入运营的54组CRH380BL型动车组进行召回开展检查。
中国北车表示,目前,公司已正式约见中外零部件供应商,要求配合中国北车,抓紧研究动车组在线运营的相关故障,排查零部件的自身缺陷,提出整改方案,配合中国北车尽快完成对CRH380BL动车组的质量整改工作。
同时,中国北车提出,进一步强化对分供方产品质量评价和退出机制,根据厂内和线上运用情况,对分供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打分,对分供方进行评级并落实相关奖惩措施。对于质量问题较多、整改无效的分供方,将取消其分供方资格。
对于召回产品整改的费用,中国北车明确提出,有关召回产品整改的全部费用,由中国北车自行承担。此次召回,主要涉及一些零部件的更换,全部费用在整车价值中占比较小。由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尚处于质保期,供货商将与中国北车共同承担相关的费用。
中国北车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就召回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中国北车表示,将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来应对此次召回,短期内可能对北车当期业绩有一些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比较集中和彻底的整改,能够增强用户对产品的信心,此次召回对企业后续订单和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中国对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高铁展开安全大检查
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汲取“7•23”甬温线动车脱轨事故教训,国务院决定开展高铁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将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进行,范围为速度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和在建项目,包括10个铁路局及设备生产厂家。对存在安全重大隐患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2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务院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通知称,为汲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教训,国务院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将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进行,范围为速度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正在运营的高速铁路和在建项目(包括客运专线),对象包括10个铁路局及多个设备生产厂家。
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1〕2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刻汲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着力促进高速铁路安全发展,国务院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全面系统排查和彻底整治高速铁路安全隐患,增强铁路系统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促进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进一步做好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为高速铁路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各级各类人员是否把安全生产方针作为第一前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各级干部深入一线、到岗到位,落实安全包保制度情况;关键作业的卡控情况,职工执行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和标准化情况;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责任进行追究、考核等情况。
(二)铁路运营安全保障情况。全面检查高铁线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动车组等设备的检测监测和养护维修等情况;新开通高铁的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运输组织指挥等情况,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运用中暴露出问题的分析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职工作业控制,风雪雨雾、雷电等恶劣天气和设备发生故障等非正常情况行车组织、安全应急保障情况等;营业线施工组织和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季节性防洪安全措施、降雨检查巡视、重点处所看护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暑降温和高温条件下线路变化的防范情况,防雷防风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铁路设备质量保证情况。重点检查高速铁路的动车组、牵引供电系统、轨道、桥隧、信号系统、通信系统、防灾系统等设备的设计规范是否满足高铁运行安全要求,是否具备设备故障导向安全的功能,是否具备高铁产品准入资格等;各企业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识别和控制情况,“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的落实情况等;各企业均衡生产情况,安全、质量分析会议执行及提案落实情况等;售后服务是否满足运营需求,是否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分析及追踪制度,产品源头质量是否得到可靠控制等;现场工艺、定置管理及实物(产品)质量状况。
(四)铁路建设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长大隧道和不良地质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深水桥梁、大跨高墩桥梁、路基、无砟轨道、轨道、公路跨越铁路和铁路跨越公路桥梁、大型车站等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既有线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审批和落实、安全协议签订和现场安全盯控、路料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线路开通放行确认以及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因素及隐患情况;风险管理及高风险隧道施工单位领导带班和建设单位领导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火工品及爆破器材管理情况;季节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高速铁路环境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铁路沿线打击各种危及铁路安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高铁沿线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站车防火防爆、查危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较大客站特别是高铁车站落实全覆盖安检制度情况;旅客列车、候车室、售票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关键设备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治安维护情况等。
(六)建立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各专业、各岗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建立健全情况;现行质量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机车车辆制造、修理单位是否对基本规章、专业规章分层次、按专业进行了细化,形成了专业技术文件;验收把关质量控制情况等。
(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检查铁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情况;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以及职工培训合格上岗情况。
三、检查的范围、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的范围:速度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正在运营的高速铁路和在建项目(包括客运专线)。
(二)检查的对象:北京、沈阳、郑州、武汉、西安、济南、上海、南昌、广州、成都10个铁路局和中国南车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等设备生产厂家;认真排查技术装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时间安排。8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行程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组组成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此次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的同志和有关技术专家参加,共组织12个检查组,分别由上述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
五、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与普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测等方式,深入基层站段、车间、班组,对技术装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要与各相关铁路局等单位代表进行座谈,了解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时,要向各相关铁路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反馈意见,对进一步做好铁路安全工作提出整改、完善和提高的指导意见。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检查工作作出周密安排部署。铁道部要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国务院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相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有关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配合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重大隐患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
(三)严肃作风纪律。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等相关规定。检查工作要客观全面,严肃认真,务求实效。大检查开始前,各检查组要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1年8月12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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