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爆炸案富豪:曾给两个副检察长送上200万(图) |
www.sinoca.com 2011-08-11 新华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潜逃中的社交与恋情
周龙斌之所以能在A级通缉令下逍遥4年,湖北省房县公安局局长徐正明说,一张真实的假身份证助他在一段时间内,避开了无数法眼。
2003年12月15日,周龙斌离家潜逃后,第一站到了江西南昌。据周龙斌交代,在江西南昌,他经历了4年逃亡生活中最危险的一次。
逃到南昌后,周龙斌住在小宾馆内。一天,他照例观察周围环境,从窗户口看到屋外楼下停了一辆黑色车子,车旁几人正对着他住的地方指指点点,很快有人散开,朝他的住址步步围拢。周说,他及时察觉,最终逃了出来。
无法证实,周龙斌所说的包围之事是否确有其事,但这次经历告诉他,要想更加安全,先要将身份“漂白”。
逃出南昌后,周龙斌来到了海南,他再也不敢住宾馆了,一天24个小时都在地下赌场度过。
赌场里,周认识了一个能人,通过他,花8000元办了一张身份证,改名“杨俊”,住址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粮所宿舍”。
徐正明说,这张身份证,地址、号码全部真实,照片却是周龙斌,也就是说,这张身份证是“真”身份证,世上凭空多了“杨俊”。
“漂白”身份后,周龙斌逃到了他曾经有一定基础的“汽车城”十堰。在这里,他几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很快,他用“杨俊”之名盘下牛头山梅花鹿场,准备创业。
他甚至将生活圈子扩大到了十堰之外,周龙斌的司机杨刚说,他曾送“杨老板”到过武汉、长沙。一到长沙,“杨老板”就给他几百元,让他一个人独自住在每天百元左右的小招待所里,随后离开。“杨老板”在长沙做了些什么事,见了些什么人,他无从得知。
在“杨俊”身份的外衣下,周龙斌鲜有的几次危险遭遇也能轻易化解。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周龙斌和李某成为男女朋友后,有一次两人同去李某的老家郧西,在郧西,周龙斌因超速被交警现场抓住,但“杨老板”打了个电话后,即被放行。
种种迹象表明,原本长袖善舞的周龙斌成为“杨俊”后,社交圈子也在逐步扩大。8月4日,记者在其梅花鹿养殖场生活的房间里,找到了数套当地某国际大酒店配备的洗刷用具。据场内工作人员说,这些都是“杨老板”使用的。另外,据房县警方通报,举报周龙斌的人也是前不久才与他认识的。
陈义安说,梅花鹿养殖场在牛头山一山头上,人迹罕至,场内工作人员最多时,算上老板也只有5人,“杨老板”如果像承包之初那样深居简出,不知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发现他是周龙斌。
一面是天生张扬的性格,一面还要应对警方的通缉,周龙斌处处小心隐藏。
对梅花鹿场的创业热情消退后,周龙斌每天的基本生活可以概括为:上午11点以后起床,下午驾车去鹿场看看,晚上去牌场赌博到天亮。为防止被人认出,他经常使用捡到的另一张身份证。
周龙斌每两三个月就更换一次号码,每张电话卡都是不出示身份证向代理商办理的。陈义安有次问他:“你怎么老换电话啊?”周龙斌似乎有点不高兴,淡淡回了句“电话丢了”。陈以后便没好意思再问。
与李某确定恋爱关系后,周龙斌让她放弃了在某商场的工作,每月按时给她1200元生活费,并用李某的身份证办了购车入户手续。
周龙斌的阔绰、大方,似乎赢得了李某的芳心,尽管,她完全不知道和她相处了近1年的这个男人的真实身份。
周龙斌被抓后,李某关了手机。记者在梅花鹿场采访时,李某打去电话,要求他们三缄其口。在房县公安局,周龙斌留下了委托书,将梅花鹿场交给李某。他还提到,很想念他26岁的儿子。
8月1日,周龙斌的儿子来到十堰,他见不到父亲。不过,湖北多家报纸的头版,当天几乎都刊登了他父亲被抓获的大幅照片。
“一个很有思路的人”
被抓捕归案的7月29日,周龙斌正准备“过几个小时后,偷偷回湖南老家看看”。
他已有一个多月没去女友李某家了,这次,本来是去道别的。上午11点,周龙斌和李某走出小区,却被抓捕归案。房县公安在民用车上已蹲点守候了12个小时。周当即承认了真实身份。
8月3日上午,警车从房县看守所快速驶进公安局。地坪上,来自湖南的公安和武警正等着周龙斌。
9点40分,警车停下,两名刑警押着周龙斌下车。戴手铐脚镣的周龙斌,行动并不迟缓,通缉令上描述他“偏瘦”,但此时的周龙斌,脸部饱满白净,黑白条纹短袖下露出的手肘结实、有力。
周的鼻子下有颗米粒大小的黑痣,正是凭这颗痣,徐正明在布控抓捕前,才敢肯定:“这个和通缉令上的照片已经大不相像的人,还是周龙斌。”
短暂交接后,湖南警方将周龙斌押上回原籍的警车。与周同行的是两个鼓胀的劣质旅行包。里面装着他的日常行李。
房县警方介绍,抓捕周龙斌时,其中一个包内装有现金47万元,还有署名“杨俊”的各种证件。4年下来,这个包几乎从未离开过他的视线,周龙斌说。
9点45分,警车朝湖南方向驶去,这里距郴州1000公里。
审讯时,周龙斌说,如果警察迟来一天,可能就抓不到他了。不过,周的“回乡”之行延迟了4天。
徐正明对周龙斌的印象是“一个很有思路的人”。徐记得,从抓获点到房县公安局约有一个多小时车程。行车途中,周龙斌滔滔不绝,反复声称自己无辜,最多也就被判个三五年。他还说如果这次没被抓住,他准备两年后去公安部自首,“把事情(天湖宾馆爆炸案)说清楚”,他解释,潜逃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
他还十分痛恨那两个收了他200万元的副检察长,认为由于他们的掺和,事情反而复杂而丑陋了。“两个检察长把我给害了!”让他同样憎恨的还有“无耻的曾锦春”。
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刑警对他的说法不置可否。周龙斌强调自己经常做善事。他还立即提出,“要捐10万元给房县公安局”。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