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驻日大使的章宗祥(1879-1962年)与夫人陈彦安
章宗祥:起草中国最早的刑法草案
章宗祥早年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对日本情有独钟,主张中国只要向日本学习就足够了,没必要远渡重洋去美国、欧洲取经。他当年去日本时考取的是公费留学生,成为1898年南洋公学(上海交大的前身)的第一批留学生,当时仅有六名佼佼者,其中还有杨绛的父亲杨荫杭。
章宗祥回国后为清政府编过商法,清廷曾赐他进士出身。他还参与了清末新政时期的中国法律改革,对于新刑法和商法的改革,颇有贡献。新近有研究者发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由章宗祥和董康联合纂拟的《刑律草案》(稿本),在时间上早于由冈田朝太郎主持完成的新刑律草案,应属于中国近代法史上第一部由国人自己主持起草的刑法草案。此草案开始采用了现代刑法的体例,模仿日本,折衷中西,并率先引入了罪刑法定主义,以及惩治教育的立法宗旨,堪称中国近代刑法典的开篇之作。而它不被人所知的原因有可能是,该草案没来得及正式上呈,就被冈田氏刑律草案所代替,从而没有机会登上历史舞台。章宗祥写过《新刑律颁布之经过》一文,回忆了当初编纂草案时的难忘经历:“房屋已陈腐失修,雨日地面出水,潮气逼人”,但除了开会日,他和董康每天足不出户地编译整理草案,到了盛夏仍不休息,“两人对坐,余口译,董笔述,至今犹能忆及当时情状。”
章宗祥与杨荫杭是同窗兼老友,杨绛在《回忆我的父亲》一文中还提到过,暑假的一天,章宗祥接他们全家到他家去玩。“他们是用汽车来接我们一家的。我还是个小土包子,没坐过汽车。我父亲平时从不带孩子出去拜访人,只偶尔例外带我。我觉得有些人家尽管比我家讲究得多,都不如这一家的气派。那天回家后,大姐盛称他们家的地毯多厚,沙发多软。父亲意味深长地慨叹一声说:‘生活程度不能太高的。’他只说了这么一句。父亲藏有这位朋友的一张照片,每次看了总点头喟叹说:‘绝顶聪明人……’,言下无限惋惜。”杨绛父母讲到“二十一条”时,总用“嘴巴”一词代称章宗祥,“据我猜想,大约认为他不是主脑,只起了‘嘴巴’的作用(我从没问过,但想来猜得不错)。”
后来章宗祥给袁世凯当过总统府秘书、法制局局长、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等,当时跟日本签的卖国条约,大都经过他的手,也因此被批为“卖国贼”。“五四运动”当天,他是三人中最惨的一位。学生们涌进曹家时,章宗祥本来藏在地窖中,当听见外面喊叫起火了,他便从地窖里跑了出来,被学生们逮个正着,报以乱拳。曹宅管家燕筱亭扶着被打得浑身是血的章宗祥,从东门逃到城隍庙街附近卖烟酒的东祥成杂货铺。学生们还是寻了过来,曹家仆人李福在后来的审讯证词中描述当时的情境:“只瞧见学生们拖着章公使的腿出来”,“用砖头在门外打”,“章公使被打得躺在地上了。”最后警察总监吴炳湘率大队巡警赶到,救出了章宗祥。
当天,北京日华同仁医院外科主治医生平山远出具了章宗祥伤势的证明:头部挫创、全身扑打伤兼脑震荡。据说章宗祥很长时间都没有脱离危险。不过,闻听肇事的学生被捕,章宗祥不仅没有提出控告,反而由其妻子代替他具呈保释学生,“自知众怒难犯,亦可见其风度”。伤势转好后,6月初章宗祥也告病辞职,在辞职书里,他倒没像曹汝霖和陆宗舆那样为自己辩解,而是老实地以伤痛为由请求辞职,以便“侍奉老父,退居田间”。
抗战爆发后,汪精卫等建立伪国民政府,为日本服务,大汉奸们多次拉拢章宗祥入伙,尤其是汪精卫对章宗祥惺惺相惜,因为二十多年前章曾在他性命攸关之际帮过他。这要追溯到1910年那起轰动全国的大案,汪精卫、黄复生在北京刺杀摄政王载沣不成,事情败露,被捕入狱。当时主审汪精卫一案的是民政部大臣耆善,章宗祥为民政部右丞,主持一切庭审事务。审汪一案出现两种论调,一边是御史胡思敬等主张极刑,一边是肃亲王、章宗祥等人认为现在正推行宪政,革命党人也不止汪、黄二人,不如从宽处理。耆善非常清楚革命烽火不可遏制,打算宽待汪精卫以市惠,也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以“误解朝廷政策”为由免了汪精卫一死。当时来操作一切具体事宜的就是章宗祥,他非常善待狱中的汪精卫,汪犯了这么大的事得以不死,章可谓出了大力气,不过那时候的汪精卫也还远不是大汉奸。
1931年3月,章宗祥应汉奸王揖唐之邀到北平出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42年又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伪电力公司董事长。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迁居上海,以汉奸罪被捕。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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