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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乘车在阜成门曾遇险 非司机驾卡车险相撞 |
www.sinoca.com 2011-05-31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荒唐!(“荒唐”是总理批评人最重的语言)怎么能随便开车出来玩?多危险!”周总理很严肃地说。接着又向我交代:通过市公安局转告电车厂领导,要他们结合这次事故对全厂职工进行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厂里要加强制度管理,没有制度不行,有制度不执行同样不行;对那位私自开卡车出厂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要因为是遇上我的车而加重处分。最后叮嘱我说:“厂里对这件事的处理和落实情况,你以后去了解清楚,再告诉我。”他从来不让我们直接插手过问一个单位的工作,有什么事总是通过组织系统,这次是一个例外。也许是电车公司许经理曾经到人民大会堂和我们谈过的缘故,不然,他是决不会让我们再到电车公司去了解对这件事的处理和落实情况的。据我所知他自己向来也不直接处理各单位的事务。
随后,周总理又要我们注意安全,并说:有时候为了赶时间开快车,是我叫开的,这怨不得你们。但遇到红灯时绝对不能闯。我是总理,应该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又说:我的车是不能撞人的。总理对乘车曾经做过许多规定,比如雨天行车车轮子不能把路面上的泥水溅到行人身上;进会场不能抢人家的车道;不能停在老人的车前;不能先于老人退场;不要停车场的交通民警给予特殊的照顾,等等。他这些要求,不仅仅体现了他严于律己的高尚情操,而且说明了他对北京市的交通管理要求很高。他曾不止一次地说:北京的交通管理,应该成为世界各国首都中比较好的。解放初期,周恩来总理到日内瓦出席国际会议,在那里他曾注意观察过人家的交通管理。回来后,他告诉当时任公安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长的罗瑞卿,要仿效外国人在马路中间划上分界线,把上行车和下行车分开。同时提出,交通民警的现行制服颜色不明显,不易辨别,不利于指挥和管理。1958年,有一次他发现在东、西长安街值勤的交通民警中有女民警,当即告诉公安部门,指挥交通是一项精神紧张而且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女同志的生理和体力均不适合。遵照他的指示,北京市立即取消了女交通民警的建制。
我们回到中南海,走进西花厅客厅,恰好邓大姐也在。周总理告诉她:“我今天差点出了大车祸!多亏老杨开车技术高,处理得当,这才避免了车祸。这是我坐汽车第三次遇险。”邓大姐一听吃了一惊。我连忙把事情的经过向邓大姐作了汇报,邓大姐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接着,周总理又向我们讲了前两次坐汽车遇险的经过。第一次是1925年8月23日,也就是廖仲恺先生遇刺的第四天晚上,当时他担任“廖案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坐汽车回司令部时,因临时改变了口令,回答不对,被门卫哨兵用机枪扫射打死了他的司机和护兵。第二次是1937年5月,他坐汽车从延安去西安,在陕北崂山遇到土匪的埋伏,警卫和司机大部分伤亡。
几天后,我找北京市公安局了解电车公司有关那次事故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公安局告诉我,他们已经抓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张兴辰给了警告处分。并说,厂里有些人反映,张兴辰幸亏遇到的是周总理,要不然,降级、开除、蹲大牢都有可能。
前不久,我在整理撰写本文的时候,又去访问了原北京市电车一厂的有关人员,本想找当时的当事者张兴辰谈谈,原电车一厂厂长张维仁向我讲了一件很不幸的事:在“文化大革命”中,厂里的纪律和制度都被砸烂了,管理没人抓。一天张兴辰去检修电车,违反操作规程,没有切断电源就俯下身去检修,不慎触通了电源,电车突然启动,从他身上轧了过去,未能救活。我听了不由一怔:怎么这回又是他?又是违反制度和纪律……周总理如果尚在,我不知应该怎样向他报告,也不知他又该说些什么。(本文摘自《周恩来总理卫士长回忆录》成元功 著 中央文献出版社)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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