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翊摄
5月17日上午9点,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小沈,刚到公司就接到了房东陈芳(化名)的电话。“给你半天时间把地下室的租户都清走,中午我去拆床,下午就有人来检查了,罚款你们平摊!”小沈还没来得及说一声“喂”,电话就挂断了。
来不及仔细琢磨,小沈赶紧一边向公司请假,一边给租户们打电话,让她们迅速“回家”。
23岁的陕西女孩小沈,在北京东三环附近国贸的一家广告公司担任摄影助理,月收入1800元。为了上班方便,更为了经济实惠,小沈在离公司不太远的双井垂杨柳社区租住了一间不足20平米的地下室,月租金800元。为了减轻负担,小沈又在网上找了七位女孩合租,共同分摊房租,每人每月100元。在这些室友眼中,小沈就是她们的“小房东”。
9点半,小沈刚走到所租地下室的住宅楼门口,就看到混乱不堪的场面:有人在大声吵架,不时伴有肢体冲突;孩子在歇斯底里地哭闹;有人在慌乱地搬家具,还有人在卸床,狭窄的楼门口已经被堵得严严实实。
房东陈芳看到呆住的小沈,怒气冲冲地吼道:“赶紧搬!昨天市政府出台‘禁令’了,地下室不让住人,等着罚款啊!”
和小沈一起租住在地下室的舍友们也陆续赶了回来,开始到处找纸箱子,收拾东西。小沈直接把铺盖卷了起来塞进纸箱,搬到了楼门口,然后愣住:“搬到哪儿去呢?”
突如其来的“禁令”
陈芳所说的“禁令”,是指5月16日由北京市法制办公布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第二天一早,这份“禁令”就被垂杨柳社区居委会打印出来,贴在了各个楼门口;同时,出租地下室的业主相继接到了居委会的电话,要求“迅速清理地下室,上报进展,并准备迎接检查”。
据北京市民防局相关人士介绍,北京的地下空间 ,即公众所谓的“地下室”可大致分为三类:由民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由住建部门管理的普通地下室(即地下储藏空间)和地下室;其中,前两类是不得用来居住的。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非居住用途的普通地下室将被禁止出租,开办旅店、幼儿园、医院等。否则,“由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具备居住条件的地下室“设置宿舍的,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不得设置上下床。还应该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设施、消毒设施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如果地下空间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相关部门将对地下空间的使用者处以3万元罚款。”
“这个楼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不让住人的,更何况我们还是上下床。”小沈无奈地说。不过,小沈指着“禁令”说:“但是,这不是‘征求意见稿’吗?能马上实施,开始强拆、罚款吗?”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处长周响平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该文件“只是在征求意见,并没有开始实施,正式的治理方案还没有公布,所以现阶段不存在罚款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民防局官网通报,4月29日,北京市民防局就已经召开了人防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大会,会议要求“严格实行责任制,层层抓好综合整治和打非治违责任的落实,坚决取缔非法使用人防工程的行为”。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有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列入市政府2011年立法计划。”因此,“‘禁令’是肯定要实施的,只是时间问题。”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