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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巨额资产去向不明 公安处理程序合法性存疑 |
www.sinoca.com 2011-05-14 中国经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聚焦
蹊跷的绑架案
吴英的一份上诉材料透露其被捕前还有一起蹊跷的绑架案。
2006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也就是离吴英被抓前半个月,因债务纠纷,吴英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软禁。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
“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州、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30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浙江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 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据吴英在羁押期间在看守所写的《上诉材料》中如是表示。
在杨等人取得上述材料后,吴英也随即恢复自由,随后吴英报案,东阳市公安局为吴英做了笔录,但并没有立案。这一事件让投资人感到不安。吴英的资金链断裂究竟出现在绑架事件前还是绑架事件后,成了一个谜团。随后,本色集团办公室收到一封信,内含两枚子弹。
吴永正说,信的内容很简单,它说吴英抢他们的生意和饭碗了,要求吴英给他们在指定的账号上汇200万元,最少200万元,就这么简单,“而且这个人作案,也不老练,字用铅笔写的。我们要公安去查找这个银行账户的户主,公安说查不到,最后这事就不了了之。”
而吴英也在上诉材料中指出,“绑架”她的那些人拿到有她签名的空白文件后并于2006年12月28日,以此为依据,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金中民一初字第25号及26号强行缺席调解,将她14处房产分别判给安徽省当涂县查湾乡钟山(专栏)村的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2007年1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利用她强迫签署的空白文件为依据,以(2007)荆民三初字第44号强行缺席裁定,将她荆门房产3000多万元进行查封,涉案金额达2亿元之多。
“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都是与吴英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人,是他们随便找来的农民,而幕后指使者实际上就是杨志昂等人。”吴永正说。
然而未被公安机关受理的绑架案成为吴英命运急转直下的讯号。2007年2月5日,当吴英买好从北京回杭州的机票准备登机时,被公安机关扣下。
仿佛一切都刚开始,本色集团以及下属的本色一条街在吴英被抓不久后被查封,本色的员工仍然记得那天刚好是发工资的日子。伴随着坊间各种传闻,年轻女富豪的落马成为这个小城当年最大的新闻。曾经被热捧的“本色”一条街,也在这之后迅速衰落下去。
因杨志昂本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万元,在2007年3月16日与吴英同日被正式批捕,而暂时对外封存了事件真相。吴英与其余五人涉嫌的罪名,无一例外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但杨志昂却在2007年11月取保候审。而关于“绑架案”引发的吴英“案外案”至今仍扑朔迷离。记者曾经通过各种方式试图联系杨志昂都没有结果,“我们也一直没联系上杨志昂。”吴永正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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