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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法官的少年犯改造实验:有关部门质疑(组图) |
www.sinoca.com 2011-05-03 燕赵都市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判实刑很容易
判缓刑会产生大量的工作
记者:2006年你接的第一个少年犯案子,你就判了缓刑,当时怎么想的?
张丹丹: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孩子没有主观恶意。我到小区走访,周围的人都说他很乖,对母亲也很好,我认为,他属于偶发犯罪,他为了兄弟义气去打架,然后拿了人家的手机。如果我不做调研,就给他判实刑,很容易毁掉这个孩子一辈子。
记者:我查了下资料,当年你还专门为这个孩子创新了一个缓刑听证制度,这个制度是怎么做的?
张丹丹:就像你说的,我不了解他,我希望听听对他了解的人说说对他这次犯罪的看法,所以,我请了他学校的老师、小区的干部、办案的民警,还有媒体记者一起旁听,给我的量刑提供帮助。我还想看一看,如果我判他缓刑,家庭和小区是否有条件去帮助他,挽救他。
记者:同一个案子,这个法官和那个法官判是不一样的。怎么会有这种差别?
张丹丹:我觉得一个是理念上的问题,不同的法官在理念上有异同,就是说你是想惩罚他还是想挽救他。第二个是一个责任心的问题,对我来说,给一个孩子判实刑很容易,如果要判缓刑的话,就会产生大量的前期工作,判了以后还要做大量回访。我要定期去回访,去帮助他改过。我觉得后者法官付出的心血要比前者多得多。
记者:你对这些孩子了解越多,会不会给你内心带来一种纠结?同情心会不会影响到你对法律的判断?
张丹丹:我想不会,这种调查能让我对每一个犯罪的孩子都有更深理解,能让我更接近事实真相,这个孩子犯罪是主观恶性大,还是偶发性犯罪?这在对他们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我觉得,现在一些法官对少年犯的案子不做大量调查,拍脑袋就得出判孩子实刑还是判缓刑的结论,这样做太轻率,对孩子太不负责。
对于孩子的审判
更需要一种人文上的关怀
记者:现在你很关注这些少年犯罪背后的社会、家庭原因,那反过来看,这样做对受害人公平吗?你怎么去把握?
张丹丹:第一,我想我不能超越法律底线;第二,我希望孩子们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做了这么多年的法律工作,罪与非罪在我这里应该不是个问题。我觉得少年犯的审判工作可以让我的理性和感性比较好地结合,因为我觉得很多少年犯的审判,只要事实不出现问题,小孩子都承认,不需要法官有很多法律智慧,而更需要有一种人文关怀。
记者:你到刑庭后,大概判了多少个孩子缓刑?
张丹丹:接近83例,但是令我高兴的是,没有一个被判缓刑的孩子重新犯罪,这说明我这样做是成功的。
记者:也就是说5年中, 没有一个孩子重新犯罪?
张丹丹:是的。在国外,少年犯重新犯罪率是很高的,所以我觉得我的这种缓刑实验还是有效果的。
记者:有没有遇到过特别为难的事情,比如,你很想给他一个机会,但是法律不允许?
张丹丹:有的。虽然我在庭上宣判他有罪,但我脱掉法袍,作为一个母亲来讲,我看到跟我儿子同龄的人进监狱,心里很难过。
记者:有时候,你是否感觉你是一个人在战斗?
张丹丹:是,有时候会孤独。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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