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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对孩子能够瞒就尽量瞒 |
www.sinoca.com 2011-04-27 西部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主持人:您准备以后把这件事告诉他吗?
王辉:能瞒就尽量瞒。
张显:孩子懂事了以后,有的人说等孩子两岁了,就到西安来给孩子做心理疏导。
主持人:这个社会上还是有很多关心张妙孩子的人。
张显:这样的话,他长大就知道感恩,对社会负责。
主持人:有社会上的人关注,他一定会茁壮成长的。
张显:那天有三个爱心妈妈,她们说以后我们就是你的妈妈,当时我听非常感动。
主持人:药家鑫母亲的袖子里藏着两万块钱,你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下这个经过?
张显:我不在现场,我也是听说的,也是那天开庭后,我在网上看到这样说的。
主持人:从22号之后,十天之内药家鑫不上诉这个案子就结果了,现在我们要从这个案件中进行深刻的反思,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张显老师,您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您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张显:我是代理人我感觉这是社会对一个生命的态度,要尊重生命,敬畏法律,我们有一种法治教育的话,那么每个人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对每个人的生命感到尊重,这样的话,假如说药家鑫知道了法律,也知道了尊重别人的生命,他就不会有这么错误的认识,农村人难缠,来杀人,他不但缺失了法治的观念和生命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责任心,假如说他有责任心,敢于担当的话,哪怕是一个轻微的交通事故,你只要送到医院去,我们孩子也有母亲了,他也不会成为一个这么严重的罪犯,就缺失的是一种责任心。
主持人:在庭审当中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我们在音乐学院派了几百名的学生,开庭前发放了几百个问卷,您对这个情况怎么看?
张显:这是一个违法行为,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说民意意见作为量刑的参考,药家鑫案件审理完以后,到了一个月以后,接近1个月,才有量刑审判的结果,这样一个学生他就能做出来到底判一个什么刑吗?作为一个学生他就有这个能力吗?我们国家法律没有这一项,司法上有严格的程序的,这是违背程序的,3月3号开庭的时候,全部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我2月25日就到法院,我们有25张票,其中5张票给了华商报和媒体,学生是200人,我说在人数上不平衡,是让他们跟我们来打架的吗?怎么让音乐学院的学生来这么多,到第二次开庭前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不仅仅是音乐学院的学生,还有其他学院的学生,可能还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
到了3月25日,发现是4所大学,在我们西安有几所著名的大学,外界人一提到西安,就想到交大、西北大学、西工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师大,这些985、211大学,这些学校的学生都没有去,我感觉这是强奸了民意,用这几所大学就可以代表我们西安这么多的大学呢,网上上一片喊杀声,我们这一个学生说,把他判死刑,你一个法官也经过一个月才做出了这种严肃的决定,你让一个学生能做出这样一个决定吗?
因此我写了一个,坚决反对500人的旁听的建议作为量刑参考,我把这个也公布出去了,也向法院说明了,这种做法我过后才知道,2008年陕西就这样做了,做的具体细则是什么,是不是按照这个细则做的,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这就是蔑视法律、严重的违法行为。
主持人:在网上也注意到了一些网友的留言,有一部分网友要严惩药家鑫,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药家鑫很年轻,是不是给他留一条生路,你怎么认为?
张显:只要谁撞了法律的红线,就应该承受法律的严惩,是跟年龄没有关系的,18岁以下父母是监护人,只要是人、只要是正常的人,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人不能伤害同类,这是人类文明,有人类的文明就有规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能做,这一点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法律是无情的,因此,才有我们的公安、公检法来执行,这样我们的社会来能稳定一些,人类社会才可以有序,只有人类社会才有规定。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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