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妙的丈夫在法庭外给大家鞠躬致谢。京华时报实习记者曹宗文摄
微博截图
4月22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自己的微博发布一条消息称:“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分,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捐助1元人民币,有愿意转?! ”
华商网讯 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杀人案4月22日上午一审宣判,药家鑫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虽然被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表示“对宣判结果很满意”,但他贫弱的家庭状况亦引起网友的高度关注,法庭宣判后不久,一场网络转发微博给张妙捐款的活动同时开始。
微博倡议“转发一条微博 捐一元钱”
药家鑫案宣判是今日媒体关注的焦点新闻,在微博上讨论者众多。上午11时46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先生发微博称:“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分,凡转发一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儿子)捐助一元人民币,有愿意转?”这条微博发出后,迅速被网友不断转发,截止记者发稿时,转发次数已经超过18万,这也就意味在离4月30日还有8天的时候,他就已经需要捐出18万元。有网友估计,按照这样的转发速度,傅蔚冈先生需要捐款的数额可能将超过100万元。
这样的转发速度显然超出了傅蔚冈的预期,无奈的他随后发微博表示“各位朋友,是不是可以以契机思考下中国的被害人损害赔偿机制,比如建立什么赔偿基金之类的?第一次有这么多人关注,头快爆了。。。那时我头脑发热,没有想这么多”,并在随后表示“为个人生活计,我只能设一个上限,计54万。 感谢不少朋友的热心提醒,请大家原谅”。但毕竟处于爱心目的,傅蔚冈的“尴尬”被众多网友理解,同时有亦有很多网友表示愿意为傅蔚冈分担部分数额的捐款。
法庭外 好心人给王辉“塞”钱
4月22日上午,西安中院门口聚集了上百名关心此案宣判结果的市民,以及数十家不能进入法庭采访的媒体。宣判后表情略显木讷的王辉走出法庭迅速被媒体和市民团团围住,王辉表示对宣判结果很满意。但是在被问及2岁儿子的情况时,王辉突然潸然泪下。此时不断有好心市民掏出身上的钱塞给王辉,这一意外情况让王辉不知所措,只好给周围市民接连鞠躬,以示谢意。
死者丈夫鞠躬致谢
商报西安消息 (记者 陈学超) 延宕六个月,“药家鑫杀人案”终于告一段落。昨天上午,走出西安市中院的被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眼含热泪,对在法院外等候的媒体和当地群众数次鞠躬。“六个月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王辉说。
自从案发以来,王辉便一直为妻子张妙之死而伤神。王辉说,自己已经六个月没有睡过安稳觉,现在法院依法对案子做出了裁决,这让他感到非常欣慰。“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同时,王辉还表示这样一来,自己也可以对孩子有个交代:“以后孩子长大了,问我妈妈是怎么死的,我可以很坦然的告诉他发生的一切。”张妙和王辉的孩子“毛蛋”今年2岁半,并不知道之前发生的一切。对于母亲的去向,孩子一直认为妈妈是“牙疼,去西安的医院了”。
王辉说,自己以后会好好教育孩子,让孩子遵纪守法,坚决不做触犯法律,更绝对不能做杀人越货的事情,“堂堂正正地做个好人!”言毕,王辉对一直等候在法院外的人们数次鞠躬,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被害者何时下葬未定
商报西安消息 (记者 陈学超) 案发至今六个月,死者张妙仍未下葬。昨日,张妙丈夫王辉表示,现在可以考虑让妻子入土为安,但具体时间还要商量一下。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曾向受害人张妙家属下发了《死亡确认书》和《居民死亡殡葬证》。不过,出于种种因素考虑,张家人在领到《居民死亡殡葬证》后并未立即将张妙的遗体火化,而是将尸体存放到了医院的太平间里。他们一直期望在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后,再让张妙入土为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辉表示可以考虑下葬的事情了,但“还是要和家里人商量商量再定,不会这么快就下葬了。”张妙亲属张显则表示,目前一切尚未尘埃落定,还需要再考虑。
死者家属称对判决满意
只要药家鑫个人财产赔偿
昨天上午11点05分左右,西安市中院宣判结束,相关当事人开始走出法庭。在门外等候已久的媒体纷纷上前询问判决结果。原告代理律师许涛一言不发,死者家属则表示欣慰。记者 陈学超
原告律师暗竖拇指表态
原告代理律师许涛第一个走出法院大门。不过,面对蜂拥而上的媒体和围观市民,许涛表示一切无可奉告。即使再三追问,许涛仍不肯对判决结果透露只字。
不过,一个细节表明了许涛对判决结果的看法。一名在场手持标语支持张妙家属的大学生追问结果时,许涛表示,“刚才不都告诉你了吗?”随即,这名大学生明白了过来。原来,走出法庭后,许涛即对这名大学生竖起了大拇指,暗中将判决结果和自己的态度传递给了他。
家属民事只求本人赔偿
甫一走出法院大门,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和原告代理人张显便被团团围住。对于法院的裁决,受害人家属表示欣慰,可以告慰张妙在天之灵。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一方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原告代理人张显表示,法院依法作出了公正裁决,“看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很高兴。”张显说:“我们的看法是,对于这种犯罪手段特别恶劣的,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处死刑。今天,法院依照法律作出了公平的判决,我们感到很高兴。”
按照判决,死者方将得到45498.5元的经济赔偿。有围观市民认为,民事赔偿部分数额太小。对此,张显代表原告方发表了看法:“民事赔偿部分,我们只要求药家鑫个人作出赔偿。他已经是年满18岁的公民,名下有一部车子,至于有没有房产我们不知道。法院应当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而后依据情况进行赔偿。”
张显同时表示,张家不愿接受药家鑫父母代其作出的经济赔偿:“不管有多少钱,这是药家鑫父母的钱,他们可以拿这些钱来养老。应当对我们做出赔偿的是药家鑫本人,而不是他的父母。他触犯了法律,就要为此付出触犯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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