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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造假书记王亚丽:我不认为我在改档案(图) |
www.sinoca.com 2011-04-22 中国青年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行贿是单位职务行为”
2008年11月3日,在齐志刚、张洪亮的主导下,石家庄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依据金宝公司原始的公司档案材料出具了一份股权说明。
但“为使伪造的肖和利、周东风、薛立新的出资比例得到法律的确认,并推翻石家庄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出具的股权说明,从而达到侵占金华中心资产的目的”,王亚丽同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利用伪造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证据,于2008年11月17日、2009年7月22日,分别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书中载明:“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为帮助王亚丽侵占金华中心资产,明知王亚丽伪造了金宝公司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证据,仍按照王亚丽的要求,在伪造的股东名册上摁手印,出庭或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致使伪造的肖和利股东身份及三人的出资比例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王破盘遗留的金华中心价值 11026.81万元的资产被王亚丽等人侵占。”
周东风的证言称:“这是王亚丽弄的,我没主张,她没和我商量,我就是签字,让我怎么做就怎么做。”
起诉书中称,王亚丽为了能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局办理相关案件中得到关照,指使河北金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鲁,分别于2008年 8、9月,和2009年春节前,从金润置地公司两次分别支取5万元,共计现金10万元,送给了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赵玉虎(另案处理)。
此外,王亚丽本人于2009年春节前送给赵玉虎价值1万元的银行卡两张和一幅署名为“新颖”的字画。王亚丽被调查免职后,2009年6月7日,赵玉虎将王亚丽所送的12万元及那幅字画返还给周东风,让其转交给王亚丽。周东风告知了王亚丽。
王亚丽、周东风为使王破盘生前秘书贾玉红职务侵占一案早日得到判决,及尽快了结该中心其他民事诉讼案件,共同商定给时任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另案处理)送礼,请其帮忙、协调。
周东风在2009年1月20日从工资卡上支取现金5万元,其中3万元送给了王瑞征。2009年5月21日,周东风又从工资卡上支取现金两万元,送给王瑞正。两次送给王瑞征现金共计5万元。
庭审中,王亚丽、周东风的辩护律师称,行贿是单位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据了解,在今天下午的庭审中,王亚丽两次以“心脏不舒服”为由吃药。18时许,法庭宣布休庭,22日上午8:30继续开庭审理此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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