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12时14分左右,河北邢台第八中学一初三学生放学后,在该市育才路和中兴西大街交叉口,被正闯红灯前进的冀E00099中型客车撞倒,当场被撞飞十余米。肇事中型客车车主为邢台县政府,所在车队有警车开道。事故发生时,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事发后,顾鹏图在其他人员的簇拥下离开。4月20日《中国青年报》披露此事,当天邢台县政府办回应称,将“尊重法律,关爱伤者,尽快妥善解决”。
小小一个代县长,出行居然动用警车开道,任由其司机闯红灯,并且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却若无其事般在众多人员簇拥下离开。更恶劣的是,此后两年时间,他居然从来没有到受伤者家中探问。我以为,这样一个耍特权的县长,缺乏起码的道德与良心,我们很难想像他能真心为人民服务,他根本不配当人民的县长。但令人咋舌的是,这件事之后,他这个“代县长”居然还能顺利去掉“代”,堂而皇之成为“县长”。
很显然,邢台县的人大代表们应为此蒙羞。人民代表有选举县长的权力,也有不选举县长的权力,人民代表应当使用好人民所赋予的权力。邢台县人大代表们让一个耍特权、不称职、缺乏起码道德与良心的代县长顾鹏图顺利转正,就是对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的亵渎,让这样的一个代县长顺利当选并领导邢台县,岂不是在邢台县的父老乡亲脸上抹黑吗?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根据法律规定,邢台县民众还赋予人大代表们另一个权力——罢免权。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也就是说,邢台县的人大代表们在明年“两会”期间,可就此事对县长顾鹏图提出质询,并可提交相应罢免提案。
当然,我知道,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罢免一个县长很难。1989年5月召开的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清理整顿公司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质询案。不料,负责该项工作的副省长杨汇泉在回答质询时,对涉及省政府负责人子女、亲戚在公司任职等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177名代表很不满意,联名对杨汇泉的副省长职务提出罢免案,最终杨汇泉被罢免。但此后,我们很少听到有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被罢免的新闻。至于代表发起罢免正职成功的事件,那更是“难于上青天”——迄今为止,我尚未听过先例。倒是一些地方,发生矿难或者群体性事件后,经常看到上级政府不经人大程序,直接免去负有责任的县长职务。
然而,正因为难,因为实践中人大代表不提出罢免提案、法律规定被虚置,我们的代表们才更该积极行动,激活法律规定,让政府官员更加尊重民意。某种程度上讲,代表们是否积极行动罢免不称职的县长,不仅是能否给受害人一个交待的问题,也是代表能否真心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更是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方面是否有决心通过行动来让法律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问题。(作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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