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县干部侮辱殴打良家妇女;警察侮辱殴打良家妇女;离事发地走路不到五分钟的派出所接报后置之不理.....是谁这么能力通天?是谁这么残暴凶悍?是谁这么肆意侮辱我们的女性同胞?
2011年3月30日24点,宜宾县柏溪花园休闲会所发生一起干部、警察侮辱、殴打良家妇女事件,施暴者竟称:“我就是王法!”残暴的殴打了四名妇女后,打人者被会所的迎宾小姐恭迎出门………
施暴事件经过实录:
宜宾县发生一起反复侮辱、踢打良家妇女的恶性案件,施暴方竟然是宜宾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XX的“团队”,成员有当地党政干部和建筑老板等等其他(派出所不说出名字的人)过程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2011年3月30日晚,宜宾县柏溪花园休闲会所(以下简称花园会所)。当天晚上,这四个受害妇女在该会所一起聚会,23时50分许,受害妇女行至花园会所门口,从大厅内出来七八个酒气熏天的男子。其中一个高个子、平头、宽脸男子嘻皮笑脸、歪着头拦住在她们四人面前,并伸手摸受害妇女的脸和胸部说:“小妹,跟我们耍一会吗……”。
她们猝不及防,非常震惊,潜意识保护自己。并惊呼:“你为啥子摸我?!我们是良家妇女,又不是出来卖的。”
对方傲慢地说:“我摸了你又咋个?”她们四姐妹非常愤怒,质问对方:“你以为没有王法吗?!”“老子就是王法!”随后,七八个男子围住四位女子抓扯。
此时,在场的一位背包中年男子(后经证实此人为宜宾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XX),不但没有立即禁止他朋友的恶性行为,反而在一边厉声说:“进去说!进去说!”四位女子被强行推拉进花园会所大厅。
大厅内。李XX抓住受害妇女的手和胸部,胡XX则推搡其他几个受害妇女……接着,平头男子又和浅白方格男子和其他几个施暴者围住受害妇女殴打她们的头部等等。
此时,大厅内的胡XX、会所主管、保安均没有制止这一恶性事件,而是冷眼旁观。
一个受害妇女在水池里被打得死去活来时,另一个受害妇女等被另外几名恶徒饱以老拳。她们被打倒在地,平头男子、手提衣男子等踢其头、胸和腰部,致使全身伤痕累累,嘴、鼻、眼等多处流血如注。
在毫无还手之力的情况,平头男子、提衣男子又将其按在地上脚踢、拳打、膝顶。当受害妇女被打得痛不欲生时,一名不知名的男子又威胁她们不准喊叫,并将其提起,挥手一拳打倒在沙发上。恶徒们心狠手辣,其间白方格衣服男子还打电话叫嚣着再喊几十个人来整死她们……
恶行还没有结束。平头男子被人拉开后,又返回三次踢打龙受害妇女,致使受害人被打掉三颗牙、眉骨骨折、视网模糊……
四名弱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
几名男子施暴过程被花园会所设置的大厅监控视频录制下来。
当地派出所出警后,肇事男子在花园会所人员掩护下逃离了现场。受害人家属闻讯赶到现场,将四名受害人送到医院治疗,并要求花园会所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从现场监控录像可以看出,肇事男子施暴手段触目惊心,惨无人道。
后证实,此次施暴事件中参与者有宜宾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XX、宜宾长兴建筑有限公司建筑老板李XX,至今其余施暴人员通过多方了解,我们仍一无所知。
并且派出所主办此案件陈XX警官在调查完整个案件经过与参与人员之后,只肯告知李XX参与此次施暴事件,对于其他施暴者陈姓警官拒绝告知受害者及其家属。对此,我们无法理解……
一直以来,我们和对方既不认识,也不了解,无辜被胡XX等这些“团队”在公开场合、广庭大众之下疯狂施暴,非常难以理解。他们之所以胆大妄为,寻衅滋事,是因为他们中间有警察,有领导干部。他们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就是法”在作祟。
胡XX的“团队”在公开场合,目无党纪国法、公然侮辱、施暴几位软弱的良家妇女,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群众反响极大。他们集体要求警方严查、严办恶徒。
然而,事件过去几天了,当地警方并未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至今受害者在医院无人过问。
多年来,全省公安系统一直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警察队伍。胡XX等的行为让群众寒心、受害者伤心、党和政府痛心。其纵容、“协助”施暴者在公开场合胡作非为,损污了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愧对了警察这个光荣的称号,对不起头上闪闪的国徽。
现在当地群众对这一事件引起公愤,大家都请求省厅相关领导和部门一定严查这些残暴的执法者、父母官,严办这一见暴不制暴、见恶不止恶的“不作为”,期盼你们及时整肃生活在社会上的“警察蛀虫”,及时处理宜宾县这些个“文强”,真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能够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希望警方积极查清施暴者,不推诿、不包庇、不威胁、不诱导受害者。更希望当地警方揪出施暴者中几名官员,让他们绳之以法。
四川宜宾否认交警副支队长调戏殴打4名妇女
四川新闻网
通过查看视频,记者看到视频开始录制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零时25分,地点为前厅2号。画面中,一群男子与几名女子发生拉扯,随即被几名男子打到在地,紧接着,其他几名女子也相继遭到踢打,几名女子头、胸、腰等部位均遭到不同程度的重击、踢打。
发帖者在帖中直指肇事者为宜宾市交警支队长和建筑老板。4月6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宜宾县公安局获悉,目前,宜宾县“3.31”治安事件违法人员被拘留,帖子中所说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某没有在打架现场。
据警方介绍,2011年3月31日零时34分,宜宾县柏溪花园休闲会所发生一起打架纠纷。宜宾县110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于零时38分派出警力到达现场,对事件展开调查处理。
据初步调查,3月31日零时25分左右,龙某与其他三名女性同伴,4人一同到柏溪花园休闲会所唱歌,在会所大厅门口,与从会所里唱歌后正在离去的李某、许某等4人在进出时发生纠纷,相互抓扯后,李某4人对龙某4人实施了殴打,将龙某4人打伤后离开现场。龙某等人被打后,电话通知其家属、亲友相继赶到花园会所。因打人者已离去,被打方情绪激动,龙某等人的亲友避开执勤民警,强行冲上四楼获取休闲会所监控视频资料,并将休闲会所两名工作人员打伤。
案发后,宜宾市、县公安部门高度重视,4月6日上午,宜宾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剑明召集市、县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作出“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严肃处理”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安部门坚决依法快速处理。
经宜宾市公安局纪委调查核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某没有在打架现场。目前,3名实施殴打的违法行为人已全部被执行拘留,3人均为个体从业者。另一名在场的企业人员许某正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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