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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小三 中国法院考虑修改婚姻法 打击婚外情 |
www.sinoca.com 2011-02-21 环球网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环球时报》日前编发美国《纽约时报》2月17日文章,题为《法院考虑修改中国的婚姻法》,作者莎伦・拉弗兰涅耳,陈一译。文章摘编如下:
在对婚外情这一古已有之的战场进行突袭中,中国最高法院看来准备站在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妻子一方,反对花心丈夫和贪婪的情妇。
参与修改婚姻法的法律专家说,根据中国婚姻法的一项解释草案――预计在数周内就会公布,法院将不支持情妇起诉已婚情人在付钱、财产或者物品上的食言行为。法院也不支持任性的丈夫追回付给情妇的钱和物。但是妻子可以起诉追回付给“小三”的钱或者房产。
在发生大量涉及钱财或房产而导致的婚外情起诉案件后,最高法院决定对婚姻法进行解释。这项草案考虑到配偶中可能不忠的任何一方。北京的婚姻法专家杨晓欣(音)说,大多数案件涉及妻子要求从情妇手中收回房子、汽车或者钱,随着中国人更加熟悉他们的法律权利,这一趋势正在加速。
“地方法院收到很多与情妇分手费有关的案件,但当前的婚姻法条款只规定总原则,”他说,“类似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所以最高法院意识到是该发布司法解释的时候了。”
中央民族大学法律教授雷明光(音)说,法院的判决通常都对妻子有利。比如2009年河南的一个案件,法院(支持妻子的请求)命令情妇归还33万元人民币。但是一些法院在妻子与情妇就房产归属问题上产生重大分歧,尤其是在丈夫向情妇谎称自己是单身的案件中。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森(音)说,最高法院的主要目标是阻止不忠的配偶与情人之间产生法律案件,同时重申配偶另一方有权追回处置不当的财产。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已经酝酿两年多时间,最高法院还接受公众为期一个月的献言。中国有1/5的婚姻以离婚告终,离婚率一直有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离婚程序精简和2003年废除要求出示单位或者社区的离婚证明后。一些学者说,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机遇的增多,花心丈夫的数量也在上升,这推高了离婚率。“法院正努力保护婚姻和家庭稳定,”雷教授说,“从根本上讲,法院认为婚外情是错误的,没有人会从中受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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