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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话题:大汉奸汪精卫死后留下多少不法财产? |
www.sinoca.com 2011-02-13 薛锋的博客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汪精卫与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等一批亲日派大汉奸,脱离蒋介石的重庆国民政府后,在日本高层的密谋和支持下,于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成立亲日傀儡政权伪国民政府,公开卖身投靠日本侵略者,干尽了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坏事,成为被世人所不齿的民族败类。
大汉奸汪精卫本人虽然已于1944年11月10日因病客死日本东京,但依据战后重庆国民政府新组建的敌伪财产接收委员会相关条文规定,大汉奸汪精卫在死后所留下的个人家财均被认定为不法财产并予以接收。于是,在日本宣布投降后不久,重庆国民政府敌伪财产接收委员会就派出一支人数众多的工作队伍前去南京接收大汉奸汪精卫的个人私产。据说,仅对汪精卫死后所遗留私产的盘点接收工作就持续了多达半年之久。
据南京中国第二档案馆所存当时“接收清册”记载,大汉奸汪精卫夫妇在南京的房屋建筑大约有六处:一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4号的汪精卫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该处房产为汪精卫所有房屋中规模最大的一座。楼房高四层,仅大客厅就有五间,拥有大量高档家具等生活用品,设备相当齐全,极其奢华,此处还曾存放了大量的图书、字画等物品。二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2号的汪精卫住宅,此处房屋为二层楼房,内有大小汽车三辆,并存放大量生活用品。三是位于南京颐和路39号的汪精卫住宅,为一栋二层豪华小楼,其中储存了大量器物。四是位于南京琅琊路16号的汪精卫住宅,内有高档家具和高档小汽车等物。五是汪精卫公馆一处,此处包括多件衣物及器物等。六是位于南京西康路18号的汪精卫纪念堂,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若干。房屋为两层小楼,内有大量沙发家具、地毯、古画等各种生活文化用具。
从当时接收的汪精卫房产清单中不难看出,汪精卫在南京的房屋有六处之多,除颐和路34号是四层楼外,其余多是两层小楼,均属高级住宅。汪精卫纪念堂是汪死后所设,如排除在外,汪精卫生前在南京最起码有五处住宅,吃穿住行样样齐备,当时一般老百姓想也不敢想。房屋内还贮藏了大量的艺术品和珍贵图书,反映了汪精卫个人喜欢收藏占有文物和艺术品的贪婪一面。
汪精卫所收藏占有的文物和艺术品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是原藏于颐和路34号的图书字画,1945年12月,经国民政府陆军总司令部和南京市政府及南京警察厅点交,被当时的国立中央图书馆收藏,并编成两本接收清册。第一册中的图书种类丰富,涉及文学、戏曲、中外历史、书法、古玩字画等著作和艺术收藏品,其中很多是汪精卫本人的言论集、文集和诗词集等。此外,这批图书中还有大量的外文著作以及学术名人的文集、选集等收藏价值大、学术水平高的文化作品,共计749种。图书字画很多是汪精卫平日收集的,有大量系友人惠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汪精卫的文化旨趣和政治主张,是研究汪精卫政治主张和思想演变的重要资料。图书字画清册的第二册,记载了接收的画集、摄影集、精美的刀具、篆刻等艺术品,大都是中外名人、行家的佳作,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日本艺人的作品。此外还有大量书画、拓片、名人墨宝及图谱等,总计达370件。这些艺术作品件件精美,都是无价的珍宝。
二是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接管的工艺品。这些物件包括各种花瓶、木筒、泥人等,还有动物造型的珍贵瓷器和银制器物,大约有352件,都是名贵精致的艺术品,大多为国内外“政府”或与汪有密切关系的人所赠送。当时的汪伪政府不仅和日本有紧密联系,还和东南亚的某些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更可笑的是汪精卫曾作为“元首”访问伪满洲国,演出了一国之中两个“元首”会晤的历史闹剧,还互赠了礼品。这些艺术品均在接收之列。
在图书字画及工艺品中不乏“日本友人”赠送的艺术品。日本政要通过赠送字画工艺品等礼品,制造汪精卫政府和日本之间友好关系的假象,来掩盖汪日关系的不对等。
图书和字画显示了汪精卫本人的志趣和艺术品味。汪精卫个人文化修养水平较高,从收藏品的种类可以看出他兴趣广泛,于篆刻、书法、中外文学、传统文化等均有相当造诣,尤精文学,善于舞文弄墨,留有大量颇具文采的诗词、散文、言论集等著作。这样一个极富艺术品味的文人竟沦为千夫所指的头号大汉奸,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乃至深思。
大汉奸汪精卫病死日本后,葬于南京紫金山麓的梅花山。1946年1月21日,在蒋介石直接授命下,国民政府以“有碍国内外视听”为由,将汪精卫墓葬秘密炸毁,将尸体移送南京城西清凉山火化。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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