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赔偿变3000元是对公民权利的“贱卖”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1月11日,王鹏代理律师周泽告诉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目前,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东方早报》1月12日)
这是一个让人诧异的决定,从“口头同意赔偿王鹏3万元抚慰金”到悄然变卦,既让我们见识了公权部门把公信力当儿戏的做派,又让我们看到了公权部门对公民权利和尊严的熟视无睹。在笔者看来,3万元赔偿变3000元就是对公民权利明码标价的“贱卖”,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
近年来,以“诽谤政府罪”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之名,行对公民“跨省追捕”之实的事件不断增多,如本则新闻中的跨省追捕王鹏案,可以说,“跨省追捕”和“诽谤罪”已经成了政府和官员对待公民监督、批评的一种手段,导致“谢绝跨省追捕”成为公民恐惧症的折射。那么,在3万元赔偿变3000元面前,能消除公民的恐惧吗?
有网友总结过此类案件的八部曲:1.公民举报或评价官员;2.当地警察千里抓捕;3.网民曝光,媒体介入;4.警方坚称抓捕无错,力证嫌疑人罪有应得;5.媒体持续关注,舆情升温;6.高层介入;7.相关领导被免职;8.舆论归于平静。而3万赔偿变3000元的出现,在笔者看来,就是公权部门认为这个事件归于平静的折射。但是,真的如此吗?
一再发生的“跨省追捕”案件,已经让社会和公众感到了不安和恐惧:在诽谤罪成为政府和官员“对抗”批评者的“法宝”的同时,却是公权的日益“家丁化”沦陷。这不但是在制造新的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并且埋下了风险隐患,
3万赔偿变3000元的出现,在笔者看来,还是一种极强的暗示:抓捕公民不是什么大事,3000元就可以摆平。这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据《南方周末》报道,一位公安系统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对地方官员而言,抓一个批评官员的公民成本小、收益大。一来抓人带来的恐惧,可以立刻减少地方上批评的声音;二来事情平息后,被免职的官员依旧可以得到重用甚至提拔。记者在对近年来一系列因言获罪案件的最新调查,印证了这种说法,从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山东高唐文案,到河南灵宝帖案,当事官员被处以短暂的党纪政纪处分后,纷纷继续升迁之路,而被他们追捕的当事人至今仍生活在恐惧之中。3万元赔偿变3000元呈现了同样的逻辑。
3万元赔偿变3000元是对公民权利的“贱卖”。并且,3万赔偿变3000元或是为下起“跨省追捕”埋下了伏笔。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吗?(作者:朱四倍)
吴忠警方出尔反尔岂能取信于民
小品里赵本山手指一哆嗦,捐款三千变三万;现实中吴忠警方一生气,赔偿三万变三千。想当初,王鹏被以“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罪名跨省刑拘;现如今,又对赔偿协议单方背弃,而且摆出“赔偿多少警方说了算”的强硬姿态,吴忠警方如此出尔反尔,令人惊诧莫名。
可以肯定的是,吴忠警方不可能拿不出这笔钱,其之所以背弃承诺,恐怕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当初被媒体曝光,迅速纠正错案、答应赔偿那是没办法,本来就心不甘情不愿;现在媒体不关注了,权力的尾巴自然重新翘了起来,想怎么耍就怎么耍。
因为当时的赔偿数字是以口头协议方式达成的,如果律师没录音的话,就算告到法院恐怕也拿不出证据。吴忠警方出尔反尔,一方面看重的也许是这一点;另一方面呢,免职也免了、赔偿也赔了,虽然赔偿数字三万变三千,但至少不像当初跨省追捕时一样给舆论留下明显把柄,你能奈我何?
然而,不知道吴忠警方想过没有,如此出尔反尔,你也许可以省下了一点儿钱,但以后还将如何取信于民呢?对你的承诺,还会有人再相信吗?孰轻孰重,还望三思。(新京报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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