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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掌掴党委书记:拿什么保护你,我的爱人? |
www.sinoca.com 2011-01-05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据法治周末01月05日报道,北大刑法学博士刘四新在痛打了用电话、短信、“手摸”等方式骚扰了自己妻子2年之久的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张仲林之后,索赔16万。事后刘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罪名终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半,而张仲林“年龄到限,仍保留原待遇,全身而退”。
当一个正常的男人得知妻子被上司以职权要挟而忍受长达两年多的性骚扰之时,他绝不会侃侃而谈,人之常情是怒不可遏,问罪上门。刘四新怒打对自己妻子进行性骚扰的张仲林时,他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刑法学博士。所以,平时受到的专业训练未能让他的行为完全合法,而是有失当之处。而可悲的是,这样的行为虽然失当,但它的性质应是一起民事维权行为,却被法院认定是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
性骚扰难以取证,却危害巨大。当事人多以手中掌握的权力和利益为挟,逼迫被害人就范。但本案当中,张仲林自己也承认了对已婚女下属小叶的性骚扰行为,却未受到半点处罚,保留待遇,按照原计划安然退休。这就不能不让人发出疑问:难道法律的正义只是为张仲林这样的以权谋色的高校领导服务的吗?
据原报道,张仲林任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一个高校政工领导,一个师范学院的党委书记,趁女下属丈夫去外地工作之时,肆无忌惮的对女下属进行性骚扰,这样的人却被该学院党委称为:“作风朴实,无任何不良品行和嗜好的好领导”。我很担心法院这样的判决会让这样的“好领导”会遍地开花,漂亮的女下属会成为他们盘中餐。
法律,应该代表正义,起码是接近正义的。所以,象征法律的正义女神才会蒙着眼睛,一手持秤,一手持剑。因为这样代表法律的一视同仁、公平正义。试问,当一名法学博士都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家庭,当如张仲林这样的以权谋色却能全身而退,当李刚们开着豪车绝尘而去,当高衙内之流笑傲江湖之时,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正义的存在,有什么力量可以让我们感到安全,我们又可以拿什么保护你,我的爱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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